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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荐和竞选代表的出现,民选成分的增加,使人大代表作为民意代表的意识和地位得到回归。而在凸现人大代表作用的同时,以开放的心态和方式探索在代表和选民之间建立更加广泛、更有保障的沟通机制,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刊记者/田冰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于3月5日在北京开幕。此前,在各地召开的地方人大会议上,出现了一些代表通过种种渠道,公开向民众征集建议的新举措。
1月18日至2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义乌市新光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自费8000元在义乌电视台登广告,向市民们征求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的内容。
2月12日到20日,10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和5位政协委员通过《新京报》和新浪网,向社会征集议案提案内容。这15位代表、委员表示,百姓有什么难处、意见和建议,都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他们反映,他们将就热点问题向“两会”提案。
2月21日、22日,4位河南省全国人大代表在《大河报》、河南电视网的《中原焦点》、河南报业网分别开通全国人大代表热线和网站留言板,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有关全国人大的议案和建议。
日前,哈尔滨市王元庆、曲武义、孟庆龙3位人大代表向人代会递交建议: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公布联络站电话,定期组织代表与群众见面。
而早在1998年4月,根据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长春的要求,广东省就率先建立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省内高层直接进言的“代表委员直通车”制度,并很快为全国其它省级人大所借鉴仿效。
在凸现人大代表作用的同时,以开放的心态和方式探索在人大代表和选民之间建立更加广泛、更有保障的沟通机制,再次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针对人大代表以各种方式和途径征求议案的做法,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王东京教授对中国《新闻周刊》说:“这反映了人大代表征求意见从局部性走向整体性,是可取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社会主义民主实质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根本途径和形式。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现行宪法和《代表法》规定,人民代表的职权分为会内职权和会外职权。
会内职权包括:提出议案权,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权利,选举和决定任命的投票权、审议权、提出人事罢免案的权利、提出质询案和进行询问的权利、调查提议权、表决权、免责权等。
会外职权包括:与原选举单位保持联系权、视察权、召集临时会议的提议权、其它会议的列席权、参加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权利等八项。其中“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其重要职责。
目前我国的人大代表大多是兼职的,他们所了解的情况和熟悉的领域有限,一般是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听取百姓意见,因而在参加人大会议时,也多是反映本业的问题,这势必影响到行使国家权利的质量。
哈尔滨市的3位人大代表深有感触:尽管他们每年提交议案前都要向社会征集建议,但受活动范围所限,这些“声音”往往来自同一阶层或群体,不能最充分、最广泛地反映民情、民声、民意。与此同时,也有不少群众想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却不知如何直接与人大代表联系。
王东京认为,人大代表通过各种现代媒体主动征求民众意见,能够使代表掌握更多信息,更准确、更广泛地表达民众的心声,体现了我国人大制度正日趋理性。
从“荣誉代表”到“民意代表”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大学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蔡定剑说:“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现代媒体来征集议案,不仅是代表观念上的变革,应该说这也是‘代表意识’的回归。”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大代表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计划性”的。代表是被动的,当代表在很大程度上是组织计划安排的,是一种政治荣誉。所以在代表中不少人更多的是感到一种荣誉感,在人代会上议事时,“很多人大代表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和领会上面的精神来的,而非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来行使国家权力。”蔡定剑说。
现在的情况已有所不同,从选举角度来看,原来的完全计划性、指定性被打破,出现了自荐和竞选产生的代表。人大代表民选成分的增加,必然使人大代表作为民意代表的意识和地位得到回归。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利益要求应运而生且日趋多元化,这种不同的利益希望得到表达,也是其中应有之义。
“但是它也对人大制度提出更高层次的要求,”蔡定剑说,人大代表为什么没有一个经常性、固定性的渠道来沟通民意,而要自掏腰包征集民意?
实际上,目前我国宪法和法律对于人大代表反映民意的方式停留在一般性规定上,而缺少制度设施。
传统的渠道也不是没有:群众信访、代表视察、调研等——但这些举措是否真正有效?
在媒体上登广告来征集议案当然是好事,但很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社会热点、焦点问题都长期得不到解决,如果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总是不能解决,这种广告征求民意的方式能够持久吗?
蔡定剑说:“人大自身制度必须改革,包括处理代表议案的方式必须改革。一定要以有效手段使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及时处理,要有下文。不能采取把代表的议案转给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回答了事。否则,这种广告只会成为一种时尚。”
2月19日,北京市海淀区32名人大代表联名向市人代会提交了一份议案,建议试行专职人大代表制度。
对此,王东京表示,人大代表的专职化,目前暂缺可行性。如果专职化,就要成立专门的机构,人大代表就会成为“官员”,这必然导致人大“政府化”,加重纳税人的负担。而且还会使“人大代表”成为一个特殊的利益主体。
但是蔡定剑却认为,我国人大是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权的,会议不可能经常召开。而如今的人大代表多为各级领导干部、各界知名人士以及行业先进人物兼职,他们承担着繁重的本职工作,很多代表没有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研,很难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应有的作用。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利益多元化,没有专职的人大代表和职业政治家,很难充分代表社会各阶层利益。(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原标题为:代表如何代表民意?文/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