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6日电 据央视国际报道,北京市今年起将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实现农业生产环节的“零赋税”。据测算,这一政策可使北京300多万农民每年减负8000多万元,也就是说,人均负担将由去年的27.3减至接近于零。
根据税制改革计划,中国农业税率将从目前全国最高不超过7%,逐步降低到全国统一税率2%左右,这样一来,北京市应征农业税相应地从8007万元,下降到3200万元。在扣除了政策性和灾欠减免之后,实际征收额度不足2700万元。无论是8000万还是2700万,占全北京税收总额的比重都不超过1%,而征收成本却高达30%左右。北京市希望通过减免这一税种,达到减轻农民负担和降低征税成本的双重目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王京华表示,“虽然数量不大,但实现了零赋税,村村受益,家家受益。”
新闻背景:农业税
农业税,俗称“公粮”。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58年6月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96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1994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
中国农业税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征收方式分为两种:一是按常年产量计算的农业收入,并确定它的计税产量;二是按产品收入计算的农业收入,是农林牧产品的计税依据,对列举的农林牧产品,按产品的收入计算确定农业收入。
在征收农业税(正税)的时候,还允许地方根据实际需要,在一定的比例内,附征一些税额,由地方使用,这就是农业税地方附加,也叫“地方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