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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规范和便利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

2004年02月24日 14:34

  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四日电(记者魏晞)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表示,中国第一个正式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管理的规定将于今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此次《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制定基于三个原则,即保护和便利合法的外汇收支活动、限制和打击非法资金流动、对外汇流入与流出进行全程监管。

  其中,所称“非居民个人”是指外国自然人(包括无国籍人)、港澳台同胞和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但已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国自然人。

  外官局相关官员表示,近年来境内非居民个人外汇业务的规模不断增长,但中国长期对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都没有较完整、明确的外汇管理规定,给非居民个人和银行都带来了很多不便。此次法规出台不但填补空白,更将方便银行和非居民个人办理外汇业务。

  根据《通知》规定,非居民个人超过一定限额提取外币现钞、办理结汇、汇出外汇账户内的存款,都需要填写《非居民个人外汇收支情况表》,以便银行进行真实性审核和外汇局事后核查及反洗钱的需要。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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