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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等正式叫停大广场、宽马路等“形象工程”

2004年02月23日 23:18

  中新网北京2月23日电(记者 阮煜琳)今天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公开发布了《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并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地城市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米(含80米)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公顷(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

  建设部称,近年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百姓对人居环境的要求,各地做了大量工作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交通条件。但一些城市在建设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方不顾客观实际,盲目攀比,建设超标准的大广场、宽马路;有的在建设中侵犯百姓利益,违规强行拆迁;有的建设资金不足,强行摊派,拖欠工程款等。

  据介绍,今后,各地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原则上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1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而且在数量与布局上,也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人均绿地规范等要求。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要根据城市环境、景观的需要,保证有一定的绿地。

  同时,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绿化带的红线宽度,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40米,中等城市不得超过55米,大城市不得超过70米。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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