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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严控大广场、宽马路建设 超标项目一律暂停

2004年02月23日 10:55

  中新网2月23日电 据中国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消息,针对一些地方不顾客观实际建设超标准的大广场、宽马路等问题,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

  通知要求暂停城市宽马路、大广场建设,各地城市一律暂停批准红线宽度超过80米城市道路项目和超过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在此之前已经批准的2公顷以上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尚未竣工的,一律暂停建设;对已经办理规划、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但尚未动工的,一律暂停开工;已经批准,但尚未办理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的,一律暂停办理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

  通知要求各地对城市各类广场、道路建设规划进行规范。今后,各地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原则上,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l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

  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绿化带的红线宽度,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40米,中等城市不得超过55米,大城市不得超过70米;城市人口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城市主要干道确需超过70米的,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专项说明。目前拟建设的城市道路,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要修改设计,控制在规定标准内。(田春华)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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