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3日电 美国侨报报道,一个移民组织21日在华埠举办移民法律讲座,吸引了许多华裔听众。移民专家向听众介绍了申请入籍等问题,强调申请入籍时必须有合法身份,否则将前功尽弃,事倍功半。
专家说,申请绿卡基本上分两类,即家属和劳工。第一类即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亲属成为永久居民(绿卡)。公民可以申请下列亲属:家长;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移民法对儿童的定义);超过21岁子女;已婚子女;兄弟姐妹。永久居民可以申请下列亲属: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
家属申请绿卡分两个步骤。第一步提出申请后,移民局需要确认申请人是否具备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以及和他(她)担保的人是否符合上述亲属关系。符合条件之后,才能进行第二步,即申请调整身份。第一个步骤要花很长时间,从3年到12年不等,专家提醒民众不要轻信一些人所说的“捷径”而上当受骗。
不过,公民的家长、配偶、21岁以下未婚子女这三种人具有优先权。优先权体现在两方面:第一,第一步申请立刻批准(其它人必须等配额);第二,如果他们以合法途经入境,但是延期居留或非法打工,他们仍然可以提出调整身份。
上述三种人除外,当第二个步骤开始时,要求成为永久居民的亲属必须有合法身份,否则美国移民局不会接受调整身份的请求。举个例子:某女子是美国公民,为弟弟申请绿卡。弟弟以合法身份进入美国国境,但是延期居留了12年,这时候,尽管他终于等到配额,本来可以要求调整身份,但是由于在美国他没有合法身份,因此移民局不允许他调整身份。如果他回到原来居住国,希望通过领事馆再次返回美国,继续办理手续,那幺他必须再等10年,因为一旦在美国延期居留超过1年,再次入境必须至少10年后。
不过也有例外。根据245(i)法,如果申请书在2001年4月30日前递交,而且申请绿卡的亲属在2000年12月21日前已经到了美国,那幺,尽管没有合法身份,在第一步成功后,并交纳罚款后,可以要求调整身份。
业内专家强调,申请入籍人士要了解美国移民法,才能避免事倍功半,甚至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