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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直尝试给一些长期在中国居留的外国人以“国民待遇”,但中国由于并非移民国家,在实行真正“绿卡”制度方面,始终步伐谨慎
本刊记者/刘英丽
虽然近年来关于各地纷纷向外籍人士发放各种“绿卡”的消息不绝于耳,但此前传闻的在2003年底建立与国际通行办法接轨的中国“绿卡”制度,仍然停留在“最后一公里”。
换句话说,目前,中国“绿卡”仍然只是众多希望在中国长期居留的外国人中的极少数人的“特权”。
据新华社报道,公安部已会同有关部委研究制定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并上报国务院审批,如果得到批准,外籍人士特别是高层次人才将会获得更大的出入境和居留便利。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一位官员称,《办法》出台将是中国推行“绿卡”制度的关键步骤。
但是直到2004年2月5日,公安部宣传部一位工作人员对本刊介绍说,中国“绿卡”制度仍然处于筹备阶段。
现行“绿卡”含金量各异
“将要出台的制度不能称之为‘绿卡’制度,这种叫法不确切。”华东师范大学人口所教授骆克仁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
在国际上,绿卡就是永久居留身份的证明,一般情况下,获得移民签证的就能取得绿卡。这种制度一般为移民国家或者需要引进外国劳动力的国家所采用。获得了该国的“绿卡”就意味着享受与该国居民相同的“国民待遇”,除了没有选举权之外,和该国的居民在权利上没有差别。
所谓的中国“绿卡”与国外绿卡有很大差别。严格意义上,目前很多外籍人士已经拿到的,只能被称为长期居留证。
为了吸引国外高层研究人才和外部资金,近几年中国各地陆续在一定范围内颁发了2-5年的长期居留证。
2003年2月26日,北京市公安局给46名外籍人士发放了3年、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和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签证。它意味着这些外籍人士不必像过去那样一年办一次签证并且有次数限制,而是改为3年或者5年办一次签证,且在此期间可以多次、自由往返。
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宣传干事苏强介绍,长期居留证带来的最大便利就是出入境手续简便了。每次出入境只需做签注即可。
当时,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张引娣就指出,这种长期居留证有别于在华永久居留资格,但它仍是1949年以来中国在外籍人士入境和居留方面力度最大的改革举措之一。
不仅北京,其他城市也给一些专家学者、投资者颁发过长期居留证。但是,长期居留证并不能像“绿卡”一样,能给他们带来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待遇,除了出入境的便利之外,它更多是一种荣誉。
“这对我来说是一种荣誉,表明中国政府的信任。”青木洋子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表示。1993年来到中国的青木洋子,在天津免费教盲人学习,2000年已经获得了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所谓“绿卡”,当年同时拿到的,只有四个人,其中两名是大型外企总经理,还有一位是南开大学的教师。
由于申请资格受到严格限制,目前获得长期居留证的外籍人士只是少数。以北京市为例。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关于为外籍高层次人才投资者和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实施办法》中的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才能取得北京市颁发的中国“绿卡”——2到5年长期居留证,享受入境及居留便利。这些条件包括,对国家及社会、对北京市有重大或突出贡献,在京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等等。
在上海,只有获得“白玉兰”奖项(上海市为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特设)才能有资格获得长期居留证。
尽管各地的资格标准有所不同,但大多集中在三类人身上:外籍高级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资数额较大的外籍投资者,以及家庭团聚人员。
与外国人拥有的长期居留证不同,一些留学生拿到了目前中国最具绿卡意义的证书,2002年上海市为已经加入外国国籍的海外留学生以及个别外国记者量身订做了中国“绿卡”,拥有这张“绿卡”才真正享有与上海市民相同的待遇。
但据骆克仁教授介绍,上海的这种中国“绿卡”在适用对象上也是有相当局限性的,比如,在学历、所经营的企业等方面都要达到某些要求,并要得到上海市人事局以及国际合作处的认可。
让“老外”享受“国民待遇”?
因此,各方对即将由公安部出台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寄予期望,认为它与国外意义上的“绿卡”涵义更为接近。
据正在研究“双重国籍”课题的骆克仁介绍,将要出台的制度也可能包括拥有外籍的归国留学生以及其他外籍人士两部分。
“到底在多大范围内发放‘绿卡’,是当前需要斟酌的关键。”骆克仁说。
中国“绿卡”以及长期居留证的出台对人才的引进和招商引资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此,很多学者呼吁将要出台的制度在发放范围和享有的权利上,更接近与国外的涵义。
“不管是留学生还是外国人,只要是我们需要的人才,而且可以增加税收,都可以给予他们中国‘绿卡’待遇。”骆克仁对本刊说。
他还建议,公安部门可以将对留学生的绿卡政策和外国人的长期居留证综合在一起管理。尽管现在两者包含的权利差别很大,但是将来的趋势是越来越靠近的。
不过,国外的绿卡制度也是有选择性的。中国不是移民国家,因此在发放范围上将更加严格。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更多的物流、资金流的涌入,中国在外籍人士的待遇问题上也亟待出台更加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形势的新举措。
有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内地就业的外国人,登记在册的已经超过6万,这些人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随着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增加。而未经登记,但在中国长期工作、投资、居留的外国人,远远大于这个数字。中国在给他们提供更多的便利,甚至给他们以“国民待遇”方面,步履仍然谨慎。
过去,外国人只能居住在指定的宾馆、涉外公寓,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住所。如今这一情况已经得到改观——北京市于2003年9月试行,10月1日推出了新的规定:外国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住所。只要该宾馆或者住所具备电脑联网能力,可以让公安部门通过电脑登记备案即可。
接着,2003年11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又取消了针对外籍人员的暂住证。过去外籍人员必须办理暂住证,应用的范围很广,例如到海关提货、办理中国驾驶执照等。但是考虑到办理暂住证对外籍人员的不便,北京市公安局与海关等部门协调,取消了办理暂住证的规定。
“随着入世和2008年奥运会的临近,我们会为外籍人士提供越来越多地便利,”苏强说:“这是一个开放城市与国外接轨,融入国际人才循环的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