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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通报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交通厅教育厅上榜
2004年02月20日 20:16

  中新新疆网2月20日电 2月18日,在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新疆通报了17家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

  据新疆新闻在线报道,2003年,新疆人民政府与15个地、州、市及54个厅、局和企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考核目标,安全生产先进企业需符合全年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比控制指标下降10%等相应条件,被通报的17家不合格单位均不同程度存在各项控制指标不达标的情况。

  这17家单位分别是阿勒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区州、石河子市、昌吉州、塔城地区、新疆林业局、新疆水利厅、新疆交通厅、新疆教育厅、新疆外经贸厅、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中国石油土哈油田分公司、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新疆广汇集团公司、新疆汇通集团股份公司、新疆天山水泥股份公司等。

  中共新疆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王金祥在会上要求这些被通报单位的负责人要认真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特别对于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门、重点企业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情况要深刻反省。王金祥指出,下一阶段,新疆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观念,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法规体系,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法,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重点,长抓不懈,力争实现2004年新疆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5%的目标。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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