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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男女行长通奸贪污”案:分判死缓和15年徒刑
2004年02月20日 17:15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东南快报报道,昨日,原建行福建南平市分行副行长杨松因犯贪污、挪用公款、受贿罪,被南平中院一审判处死缓;原建行邵武市支行副行长陈美珍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经审理查明,1996年12月至1999年1月间,被告人杨松、陈美珍利用担任建设银行福建邵武市支行行长、副行长的职务便利,隐瞒“小金库”金额,共同侵吞公款5011590.85元。

  作案期间至案发前,两人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

  此外,杨松还伙同他人贪污公款44800元;利用职便,挪用本单位“小金库”公款1203200元,用于申购股票;收受他人贿赂40000元。

  鉴于两人所起的作用不同和具有自首情节等,南平中院判处杨松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判处陈美珍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魏洪平、魏涛〉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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