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 检察日报报道说,来自基层检察机关的调查显示,网吧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尤其是中小学生犯罪的重要发生地。
以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为例,从2003年1月至今,检方受理的类似案件就达6件15人,其中抢劫5件14人,盗窃1件1人,占所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的26%。飙升之势,似乎难以阻挡。与之相反,其他类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已经呈现稳中有降的趋势。
该院未成年人检察科科长周小萍介绍说,未成年人网络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第一,网络游戏内容渲染,青少年盲目模仿。网络游戏的内容多是带色情、搏杀、武斗等暴力情节,使一些痴迷于游戏的青少年大受影响,甚至纷纷仿效。
第二,过度沉迷网络游戏,不计后果。一些痴迷于网吧的青少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无经济能力支付游戏费用,但又抵挡不住游戏的诱惑,很容易产生违法犯罪念头,为达目的铤而走险。
第三,在网吧内物色作案对象,在外实施抢劫。一些长期“泡”在网吧的青少年,比较熟悉网吧的环境和出入人员的情况,于是选择网吧为作案点,将出入网吧的人员作为实施犯罪的对象。
第四,利用虚拟网络交往,构筑信任陷阱。网上聊天交友正被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所青睐,有的人沉溺于虚拟的网络交往,忽视了虚拟世界和现实的区别,将虚拟的交往带到现实中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过度轻信网友,这些都为网络引发的犯罪提供了机会。(杨金志、陈益俊、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