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4月06日 星期二
站内检索
频 道: 首 页 | 新 闻 | 国 际 | 财 经 | 体 育 | 文 娱 | 台 湾 | 华 人 | 科 教 | 图 片 | 时 尚
  精品商城 | 短 信 | 专 稿 | 出 版 | 供 稿 | 产 经 资 讯 | 广 告 服 务 | 视 频 | 心路网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滚动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香港商报》:不熟悉基本法 何谈政制发展?

2004年02月13日 16:17

  中新网2月13日电《基本法》是香港的宪制性法律,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法律基础,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凌驾于所有本地法律之上的根本大法。香港商报社评说,《基本法》不可动摇的特殊重要地位,决定了每一位香港市民都必须无条件地、不折不扣地遵守《基本法》,而不是相反。

  文章说,然而,在香港这个以法治而负盛名的地方,一些人对《基本法》的无知令人吃惊。有机构调查表明,一部分人不赞成中央参与讨论香港的政制发展。显然,有些人作为中国香港的一介公民,连香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格局中处于什么地位都不知道,他们竟把香港当成了与中央没有关系的独立王国,而非中央授权的特别行政区。

  文章说,曲解、断章取义的现像,根本原因在于部分人士对《基本法》缺乏真正了解,对《基本法》的立法过程和宗旨毫无认识。在对香港政制发展历史及对《基本法》缺乏深切理解的情况下,讨论制订未来政制的发展蓝图,那无异于闭门造车,不可能形成具有实质意义的成果。

  文章说,没有谁会比香港和香港人更需要《基本法》,要维持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港人更应熟习《基本法》,切实维护好《基本法》;否则,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歪曲破坏《基本法》的行为得逞,最终损及的是港人自己的利益。

 
编辑:赵莉
相关专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释法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