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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加大改制事业单位 公务员不得带薪“下海”

2004年02月13日 08:01

  中新网2月13日电 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南京的市政、园林、环卫和河道管理等单位日前着手改制,改制范围的界定和人员的分流政策正在落实中。

  据悉,南京市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将实行考试聘用制度。凡有条件的单位,将对这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并逐步向全员推进。同时,按照“新人新机制、老人老办法”原则,完善人员聘用中的岗位设置、岗位竞聘、合同鉴定、工资待遇、解聘辞聘等管理办法。值得注意的是,该市将加大辞职、辞退制度的实施力度,严禁公务员带薪“下海”。

  此外,南京市将启动公务员“公共管理能力”MPA核心课程培训项目,主要包括公共行政、公共管理等8个课程。与香港公务员培训机构合作,组织实施高级公务员依法行政和应对能力培训。人事部门将根据城市财政增长情况,适时研究提出地方津贴补贴标准调整方案,规范市级机关工资收入统一发放办法,组织清理各类津(补)贴项目。(辛文焕)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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