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2日电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北京喜洋洋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来到朝阳法院递交两份起诉状,就田震专辑遭盗版并正在销售的问题,分别状告广东安文艺术光盘有限公司、北京爱琴时代音像店和中山市力华光碟制造有限公司、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要求对方停止侵权,销毁侵权音像制品,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各23万元。
喜洋洋公司在诉状中称,自己作为田震演唱曲目的录音制品的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制品———田震演唱专辑《震撼》、《未了情》收录的曲目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取报酬的权益,并依法受到保护。喜洋洋公司同时声明,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录音制品。
2003年10月,喜洋洋公司发现,北京爱琴时代音像店正在销售名为《田震白兰鸽》、《摇滚天后田震》的录音制品(CD光盘)。喜洋洋公司经过对比,发现侵权光盘中分别有6首和9首歌侵犯了自己作为录音制作者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
喜洋洋公司认为,以上几家被告公司违反音像管理的有关规定,未经自己的授权许可擅自制作、发行上述侵权光盘的行为,侵犯了自己作为田震演唱曲目录音制品的著作权人享有的合法权益,给自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记者孙于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