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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完善廉租房制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

2004年02月11日 07:26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日电(记者 阮煜琳)今天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北京表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中国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既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要依靠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

  谢家瑾说,目前,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住房新体制已经基本建立。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二十三平方米以上。但是房改和城镇住宅建设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与住房市场化改革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进展缓慢,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住房保障职能还没有完全确立,仍有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还没有得到解决。

  她说,当前房改和住宅建设工作,既要不断健全市场机制,也要加快保障机制建设,逐步完善以市场机制和保障机制有机结合为特征的城镇住房新体制。既要进一步扩大居民住房消费,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推动作用,也要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把妥善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特别是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此,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等有关部委联合印发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三月一日正式实施。据介绍,《办法》强化了政府住房保障职能,明确了建立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的原则,以及建立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的多种保障方式。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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