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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七十点六万农村贫困人口将列入低保对象

2004年02月11日 06:38

  中新社福州二月十日电 (记者 陈国明)福建省副省长陈芸在十日上午举行的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上表示,福建省今年预算安排三点四亿元人民币,将全省七十点六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生活最低保障范围。

  陈芸说,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福建省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但城乡之间、农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大,特别是由于多种原因,一部分农村居民的生活还相当困难,急需救助。

  陈芸强调,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都可以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各地不得以违反计划生育、不参加义务劳动等为由,擅自附加条件,提高入保门槛。他要求各级政府以及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定期跟踪检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对预算安排不到位、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的,要及时督促整改,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此外,陈芸还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管理体制,完善各级救灾应急预案和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全面提高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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