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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美伦对国内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度提出五点要求

2004年02月10日 16:36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日电(记者魏晞)保荐制度已在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实施。记者今天从中国证监会了解到,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在“实施保荐制度证券公司沟通会”上对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度提出五点要求。

  史美伦称,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度应做到五点:认真学习保荐制度相关法规和知识;严格履行注册登记诚信申报的义务;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顺应变革,调整投资银行业务模式;不断改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据去年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号主席令,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已于二00四年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史美伦指出,实施保荐制度旨在建立市场力量对证券发行上市进行约束的机制。保荐制度的有关法规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荐制度的监管安排将有力推动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树立责任自觉意识,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进而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实施保荐制度,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加大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与此同时,还能为证券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实现优胜劣汰。对此证监会主席助理桂敏杰表示,保荐制度能否发挥作用关键在落实。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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