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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通过改革可以在中国农村获得相应收益

2004年02月09日 15:56

  中新社北京二月九日电(记者赵建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今天在此间表示,金融机构只要通过改革,完善自己的服务,完全可以从对中国农民的服务中获得自己应该得到的利益。

  他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称农业是一个相对来说利益比较低的部门,这种说法也并不完全正确。去年中国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百分之十四点八,但农业在整个金融机构中占用的贷款余额不到百分之六。从这个角度来看,农业利用金融资金的收益是相当高的。

  陈锡文说,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是中国今年和今后几年内农村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今年正在进行的实际上主要是农村信用社的体制改革。现在已经开始的农村金融改革不仅仅在于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两个方面,还涉及到很多方面,包括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及进一步探索适应农民的担保抵押制度和逐步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等。完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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