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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评论:密云灯会事件折射危机意识不可缺席

2004年02月09日 06:33

  中新社北京二月八日电 题:密云事件折射危机意识不可缺席

  中新社记者 于晶波 吴庆才

  有时,一桩偶然事件可以成为象征。两年前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就是这样的事件,而发生于本月五日晚的密云灯展恶性踩踏事故亦可能成为同样的事件。

  二00二年之夏,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引发官方对全市网吧的大清洗乃至波及全国,而今次密云事件除了可以深究灯展组织者是否存在渎职或疏忽问题之外,还可拷问政府及公众是否欠缺必要的危机意识。

  历史指针指向二十一世纪,一些清醒的公众发现这世界并未随着文明的演进而更加太平,灾难事件仍然在新闻报章的重要版面不知疲惫地露面。受益于现代技术铸就的城市并非如公众期待的那样安全。与之相反的是,因为大型公众活动和交往活动的日益频繁、公众对现代技术的愈发依赖,社会为公众相应支付的安全系数和成本亦须“水涨船高”,而同时亟待强化的还包括政府及公众的“危机意识”。

  有人说,中国如今已进入“消费危机年代”。人们花钱“消费”了汽车,享受了速度,但此起彼伏的车祸新闻亦随之充斥着人们的耳膜。人们花钱“消费”了果子狸,享受了味道,空前的SARS之祸随即将人们的生活搅得昏天黑地。现今,人们在密云免费“消费”了一次灯展,还没来得及得到享受,就被挤踏在黑压压的人群里,枉送了性命。

  黑色事件一旦成了历史,就必然具有反思的意义。在这个危机随时可能现身的年代里,政府和公众只有具备强烈的危机意识才有可能将隐患消灭于未然,亦才有可能将灾难拒之于门外。

  政府作为公众安全的守护者,不能仅期望于出事之后的“亡羊补牢”,而是应事先具备足够的“危机意识”,计划周全,落实措施时更不能敷衍了事,籍此保证少出或不出纰漏。

  而公众一方,在倚重政府的同时,亦必须具备判断事态发展及保护自身安全的“危机意识”。以密云灯展为例,如当时已看到彩虹桥上人满为患,就不应该再千钧加力,存侥幸心理,而应代之以驻足等待或另择蹊径。

  迈向现代化大都市的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二00八年奥运会的举办之城。在这里,城市文明不应仅体现在密如蛛网的技术载体、硬件设施上,还应包括政府、公众未雨绸缪的危机意识和危机来临时的冷静应对。而这些,亦正是城市生生不息、欣荣坚固的智慧所在。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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