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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养不起孩子要转让 台中出现出让子女广告

2004年02月06日 16:04


台中地区近来出现出养儿女的夹报广告(台湾联合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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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6日电 台湾中部地区在春节前后,出现不少民众透过夹报或在媒体刊登小广告,要把自己年幼的孩子供人收养的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说,虽然广告内容没有提及金钱的事,但有人打电话探询,发现有意出养子女的人,确有人暗示因经济问题不愿孩子跟着受苦,收养者可以给些“亲情补偿”,认为这种行为简直就是把小孩当东西来卖,是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

  最近在台中地区有一则夹报小广告,登载者希望寻找没有子女的中年公务员,收养他一岁八个月大的幼儿,广告上留有行动电话,由于春节前后类似的广告有多起,引人注意,有多人打电话询问对方原因,关心小孩处境。

  刊登这则广告的人自称是彰化县吴姓男子,与太太离婚后,取得两名年幼儿子监护权,自己因为要工作,把大儿子交给母亲抚育,自己带老幺,后来因两头无法兼顾,为了孩子好,打算把幺儿出养给没有子女的人。

  另一件是台中市一名女性,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失业,先生过世,无力抚养才一个月大的女儿,希望“善心人士”收养,因她生产又生病,如果收养人愿意,可以补贴她一些“营养费用”。

  对此,台中县府的社工指出,公然刊登广告的案子,以往并不多见,但今年春节前后确实较多,原因为何尚待探究,可能和婚姻关系、不景气或案主个人因素有关。

  此外,根据该县的调查显示,台中县去年接受法院委托调查出养孩子家庭状况,总共有220多件,比前年多出70余件,其中有不少是未婚生子,生养的孩子还未满周岁。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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