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02月06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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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乞丐帮效仿传销模式 “帮头”年收入逾百万

2004年02月06日 10:28

  记者“卧底”扮乞丐

  2月2日一大早,在南昌市繁华的中山路上,细心的人们会发现这里又多一个“新乞丐”。记者手里拿着一封“求救书”,沿路行乞。当记者向行人走去时,他们纷纷避让,有些人还以口水相“待”,只有极少数人向记者丢硬币。

  整整一上午,记者仅讨到2元8角钱。本想找一餐馆填饱肚子,突然从人群中钻出两名“小乞讨”,他们一个抱住记者的大腿,一个抢记者的钱。记者大声呼救,却没有人理睬。记者为了脱身,只好将乞讨到的钱给了他们。年龄较大的男孩对记者说:“这里是我们甘肃人的地盘,你犯了规矩,抢了我们的生意。”记者这才意识到乞丐行乞是要分地盘的。当记者准备再问时,两个儿童迅速跑开了。

  记者并不清楚乞丐是如何分割地盘的,听说安徽籍的乞讨者占绝大多数,记者决定将自己装扮成安徽籍乞丐。2日下午,当记者在中山路沿路乞讨时,又遭到一些乞丐的围攻,当听说记者来自安徽,他们都异口同声:“原来跟我们是一伙的。”记者同他们交谈得知,这些乞丐都来自安徽省阜阳、凤阳、五河一带。“你今年也没有回家过年?”一名操着浓重安徽口音的小乞丐问道。记者略微愣了一下,忙称自己没有讨到多少钱,回不了家。“我们都没有回家过年,现在讨钱很难,每天得向‘阿妈’和‘大姐’交10块钱,否则我们都要挨饿一天。”一年龄很小的儿童边说边哭。记者看了不忍心,只好将下午讨到的2块钱给了他。“你们晚上住在哪里?”记者继续追问。“我们一部分住在火车站附近,一部分就住在中山路附近的小旅馆里。”“我今天晚上没有地方住,能不能带我到你们那儿?”记者试探道。一小乞丐抢着回答:“不行,‘阿妈’和‘大姐’说过了,叫我们不要轻易与陌生人说话……”这个小女儿话未说完,其他的儿童拉着她迅速跑开了。

  乞丐大多上“晚班”

  下午5时40分,正是下班的高峰期,中山路的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可奇怪的是,乞丐却比白天明显多了许多。在白天,大部分乞丐躲躲闪闪,特别是见了穿“制服”的,立即跑掉。而晚上就不同,乞丐完全换了一种态度,他们有的下跪,有的抱着行人的大腿不放,有的在后面追着行人,个别胆大的还拉行人的包裹,直到行人施舍方肯罢休。

  夜晚11时后,行人渐渐稀少,但乞丐们仍在拼命讨钱。当记者准备回家时,不想又遭到一群乞丐的围攻,记者的裤子在拉扯中被一儿童撕破,记者只好丢下3元硬币迅速逃离。

  在随后的两天里,记者渐渐与一些儿童乞丐混熟了,他们愿意将自己的情况告诉记者。记者乞讨三天发现,因白天有穿“制服”的城管人员不停地驱赶,乞丐们很少出来活动。他们一般选择晚上活动。目前,在南昌乞讨的乞丐大都没有回家过年,很多人甚至好几年都没有回去过年。

  5000元买个“小乞丐”

  来自安徽阜阳一叫齐晓红的乞丐告诉记者,她是被“阿妈”和“大姐”带到南昌来的,已经在南昌生活3年了。由于大多数人没有完成“任务”(每天必须上交20元),他们都没有回家过年。齐晓红说,她原本姓徐,亲生父母都在安徽老家。按照老规矩,乞丐们每年都要回家探亲,由于现在的钱很难讨,完成不了“任务”,所以不能回家。“你们可以逃跑嘛,他们无法控制你们。”记者插话说。“不行啊,我家里很穷,父母得了他们很多钱,把我交给他们管理。我现在不能走,他们会回去找我们的父母要钱的。”“‘阿妈’和‘大姐’是你的亲人吗?”记者追问。齐晓红说:“我本来不出来讨钱,因家里穷,刚读小学二年级就辍学了。后来,有一个男人来到我家,说自己是某演出公司的,要招一批演员。只要录用了,就给我父母5000元,而且每年演员可以回家同亲生父母团聚一次,并拿了一些照片和公司的有关文件、介绍信等给我父母看。听说做演员,我很高兴,表示愿意当演员,父母也同意了,并当场收了5000元,我就跟着他走了。

  后来,这个男人又从别处招了30名‘演员’,然后将我们交给叫‘阿妈’和‘大姐’两个人管理。‘阿妈’和‘大姐’负责我们的吃住,一共控制着20个人,刚开始还要他们接受培训。首先要求每人每天必须叫她们‘阿妈’和‘大姐’5次,以后也只能这样叫。当陌生人问起时,就说“阿妈”是自己的亲生妈妈,‘大姐’是自己的亲姐姐。另外,他们每天还必须进行跪地练习和抱腿练习。‘阿妈’和‘大姐’称这是做演员的基本练习。一般每个人必须练习3个月,通过考核才能工作。”

  齐晓红回忆说:“在这20多个小孩中,我是最聪明的一个,只训练1个月就出来工作。没想到,做演员的工作竟是上街讨钱。当大家知道事情的真相后,都哭着要回家,被‘阿妈’和‘大姐’关了起来。只要有人说回家或反对的话,就要挨饿一天,而且要遭毒打。”齐晓红一边说,一边将伤疤让记者看。

  最高上级一年赚上百万

  2日晚上10时,记者在太平洋购物广场对面碰见4个乞丐,除一个是40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外,其余3人都是儿童。这名中年妇女自称来自安徽五河,在南昌行乞5年,因没有钱回家,所以不能回家过年。据她透露,她这样年龄的人很多人都做了“阿妈”和“大姐”了,“阿妈”和“大姐”都很有钱,她们都是儿童乞丐的操纵者,平常很少出来,一般出来是检查小乞丐们的“工作情况”。这位中年妇女坦言,她住在火车站附近,那里成了许多乞丐的安身地,她对“阿妈”和“大姐”很了解。其实,“阿妈”和“大姐”只是一般管理者,上面还有上级,一个上级管理2—4个“阿妈”和“大姐”。当记者问这名中年妇女认不认识她身旁的3名儿童乞丐,她摇了摇头。而3名儿童乞丐对记者说,中年妇女就是他们的“阿妈”。3日晚上,记者在中山路上再次碰到那名中年妇女。记者向她打听有关上级的情况。刚开始,中年妇女不理睬。记者便谎称自己也是安徽人,因做生意亏本而沦落为乞丐,听说做“阿妈”的上级很赚钱,想与她合作,但不知道里面的规矩。中年妇女称,她的上级就在南昌,但只见过一次面,平常都是由上级的助手同她单线联系。而且,上级的助手经常更换。她也是上级聘用的,负责管理乞讨儿童吃住行,但一切费用由上级支付。她也可以单独招聘乞讨儿童,但必须向上级交纳10%的管理费,且新来的乞讨儿童名额归上级所有。

  中年妇女透露,乞讨儿童大部分是拐骗来的,除了到农村各地直接从亲生父母那里买(或租)来外,还有许多是孤儿。当记者问为何乞讨的儿童年龄都偏小时,中年妇女称一般儿童以5—13岁最合适,年龄太小很难抚养大,容易得疾病;不但赚不了钱,可能还会亏本。而年龄大的儿童无法调教,他们反抗能力强,很难控制。一般从亲生父母手里买一个小孩只要5000元左右。但租儿童就贵一点,一般一个一年要300—500元,租3—5年的较多。

  中年妇女说,乞丐帮内部管理有些像“传销组织”分很多等级,其实“阿妈”和“大姐”都还是初级。据乞丐帮内部流传,最高上级一年可赚上百万元。全国各地都有乞丐帮,每个乞丐帮都互相联系。“城市是天堂,马路是银行,要上三年钱,回家盖楼房”成了乞丐们嘴边常说的口头禅。

  中年妇女告诉记者,很多乞丐都是被一些初级管理者养在家里,平常抽时间对他们轮流训练,要求他们最少能够说3种以上方言。过完元宵节后,乞丐们都要出来讨钱,到时候城市的各个角落都有他们的身影。(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文/记者陈尚平)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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