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私渡犯罪活动,祖国大陆一贯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对此都曾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在公安部有关反偷私渡的工作报告上批示:“坚决打击‘蛇头’和不法分子诱骗妇女私渡入台的犯罪活动。”主管政法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也作出批示:“凡是妇女从事色情活动,一般都有‘蛇头’组织并收取高额费用,各地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蛇头’。”
台湾海峡波光粼粼,风光无限。但是,近年来日益猖獗的私渡去台犯罪活动,却使这湾美丽的海水搀杂着泪水、血水,涌动着一股欲望、罪恶与伤痛的暗流。因为私渡,多少人身心俱损、悔不当初;因为私渡,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因为私渡,多少人年华早谢、葬身海底……记者最近到福建采访,目睹耳闻了许许多多这样真实的故事——
私渡路上:鬼门关前走一遭
私渡犯罪,两岸不容。
但是,这样一项“刀口舔血”的“买卖”,却被“蛇头”们说成像“省际旅游”一样轻松。他们往往向私渡人员承诺实行“三包”:包吃住、包安全、包找工作,欺骗私渡人员说,到台湾就像到其他省市旅游一样,坐船过去玩一玩,“睡一觉醒来就到了”。实际上,私渡之路风险丛生,好比鬼门关前走一遭,有的私渡者甚至就此进了鬼门关。
为逃避打击和检查,“蛇头”往往选择恶劣的气候条件、从环境复杂的港澳口、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船运送私渡人员。大多数的私渡者从福建沿海出发后,就完全被“蛇头”掌控,私渡女青年大多没有海上生活常识,很容易晕船;“蛇头”不准她们吃饭、饮水,以免排泄物暴露踪迹;把她们关入暗舱,以致有人窒息;靠岸时多为摸黑抢滩登陆,有时还要泅渡,十分危险。
在专门用于拘押偷渡、私渡者的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二治安拘留所,记者见到2003年12月25日从台湾被遣返回来的小云。20岁的她原本在贵州某市当收银员,月收入数百元,抱着想挣大钱的念头被骗参加私渡。
回忆起私渡路上的危险,小云心有余悸。她说:“我原本想像是大客轮,一看是小木船就有点害怕。上船后,浪很大,船摇晃得厉害,发动机又坏了。我们14个女孩在船舱里吓得又哭又叫。当时我想我要死了,再也见不到父母了。”
破旧的小船在风浪中飘摇,船尾裂开了,14个私渡女孩来到船头上,一个个被逼冒险跳到礁石上,弄得皮破血流。惊魂未定的她们提出不想去台湾了,但“蛇头”哪能答应?又冷又饿地等了一个多小时,她们换乘另外一条船。“我们在海上走了一天一夜,没有水喝。船员给我们丢了些馒头、面包,都过期了,感觉像喂猫喂狗一样。”小云回忆说。
小莉与小云同时被遣返回来。她私渡时,“蛇头”为了躲避台湾警方的查缉,在海上走了3天3夜,“船舱里黑漆漆的,没有东西吃,每人只给一瓶矿泉水。”尽管忍饥挨饿、担惊受怕,但小云、小莉她们还算是幸运的。据统计,近年来私渡去台已造成4起较大事故,20多人死亡。
2002年5月,一艘台湾渔船在福建平潭附近海域接驳5名大陆私渡人员后,将他们藏匿于后舱内,用铁钉钉死舱盖驶往台湾,结果造成2男1女窒息死亡。
2002年10月,20名大陆私渡人员在台湾桃园县观音乡附近海域抢滩登岸时,因海水过深,2人溺水死亡。
2003年8月26日,台湾“蛇头”为了躲避台湾“海巡署”人员的追缉,将26名私渡女青年推入海中,造成6人淹死、2人死亡,酿成震惊海峡两岸的“8•26”事件。
福建省台办副主任韦忠慈十几年来一直负责处理私渡人员遣返事务。他深有感触地说:“私渡去台绝对不是什么黄金之路,而是黄泉之路。”
私渡者:最伤最痛是后悔
在九死一生后,有些私渡者侥幸抵达台湾。那么,她们真的到了遍地是黄金的天堂,过上“蛇头”所说的“天堂般的生活”了吗?
原在广东东莞一个餐厅当服务员的小莉,被骗说到台湾干同样的活,每个月可以赚七八千元人民币。到台湾后,“蛇头”却露出真面目,逼着她和同去的其他大陆女青年卖淫。“不卖淫就不给我们东西吃,还打我们骂我们,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小莉说。
为了吃上一顿饭这样卑微的要求,饿得不行了的小莉和女伴们不得不出卖肉体,“一般一天要做两三次”。即使从事卖淫,但小莉说,“三餐还是吃不饱”。记者问她:“有没有想过向台湾警察报案?”她回答说:“想过,但是不敢,因为被打怕了!”老家在湖南的小俊和小莉的经历和遭遇惊人地相似。令人发指的是,除了饿、打这两招,看管她的两个台湾男子还对她进行了性虐待。往事不堪回首,这位20出头的女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此语焉不详,但从她惊恐的神色、控制不住的战抖,可以想象那是怎样惨痛的一段经历,或许将是她此生难以挥别的梦魇。
绝大多数的私渡女到台湾后,就被台湾色情团伙和黑社会控制,几乎天天卖淫,有人不堪凌辱而跳楼,有些女青年还感染性病或怀孕生子。据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统计,2000年以来共有40多名孕妇、60多名婴儿被遣返回来。记者在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二治安拘留所里,就见到几位因得了性病等传染性疾病而被隔离的私渡女。“被台湾警察抓到的那一刻,我好高兴,总算不用再过那样的生活了!”这是记者接触的私渡女子,异口同声说到的一句话。这些私渡女大多是在卖淫时被台湾警方查获的。小莉说:“最高兴的是从此不用卖淫了,还能吃饱饭。”
和她们不同,福建平潭渔民林某某私渡抵台后,每天提心吊胆,怕被警察查获。“我住在一个小房间里,每次楼梯有动静,我都非常紧张,竖着耳朵听,直到没了动静。”到台北后,林某某在一个菜市场的牛肉摊里“打黑工”,雇主允诺每月给他约合7000元人民币的工资。因为是私渡者,林某某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被台湾同事欺负时,也只能忍气吞声。
尽管小心翼翼,但在干满3个月就要领工资的时候,林某某还是见到了他一直躲着的警察。被关进看守所,和其他私渡人员一交流,林某某才明白这不是“巧合”,而是那些蓄谋“白用”私渡者的黑心雇主的惯用伎俩。
被查获后,私渡人员在等待遣返的一年半载里,常常忍受着思念故乡和亲人的煎熬。小莉说,她被关在警察局时,每个月可以花钱打一次电话,一次3分钟。“当时我特别想我4岁的女儿,可是给她打电话,就不能给父母打。4个多月里,我都没能和女儿说过一句话!”
因为担心回去没脸见人,20岁的小云甚至苦恼得以头撞墙。一位已婚私渡女回忆说:“当时我都想自杀了,真的有到了地狱的感觉。最担心的是丈夫知道我在台湾卖淫后,可能不要我了。”
2003年12月25日,马祖福澳码头。170多位私渡者踏上“海峡”号遣返船,不少人头也不回,将身上的台湾硬币抛向天空。她们说,这是为了“去霉运”,希望能忘掉在台湾痛苦的经历。回到熟悉的土地上,她们有了“解放”的感觉。悔不当初是所有私渡者的共同心声。小云说:“长这么大都没受过那么多的苦。如果再有私渡,打死我都不会去了。”记者问林某某:“你今后还会不会私渡?”林某某猛摇着头说:“不会!这条路绝对不能走。”记者接着问:“后悔了吗?”林某某点头说:“后悔,当然后悔!”
“蛇头”:地狱派来的恶魔
“从这里出去后我要去找他讨个说法”、“这个女人太狠毒了”,这是记者在采访私渡者中,听到的她们有关“蛇头”的话语。正是在“人蛇”集团大大小小“蛇头”的蛊惑、欺哄、拐骗、胁迫下,这些普通人的命运写下了凄惨的一页,而且还可能背负更多的未知的苦难。
通过采访私渡者、调阅她们的口供,记者了解到,她们大多是被“蛇头”拐骗到台湾的。有的是家中有病人生活比较困难,想多赚钱贴补家用;有的是由于感情的挫折、或者是负气从家中出走而成为“蛇头”下手的目标;还有个别道德观念淡薄的女子,想趁年轻到台湾卖淫“捞一票”。她们往往听信“蛇头”的花言巧语,相信台湾是“天堂”、“遍地是金钱”,每月可以挣到几万甚至十几万元新台币,于是选择了私渡。
福建公安边防总队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为了鼓动人员参与私渡活动,近期大部分“蛇头”已不再要求私渡去台人员需预付押金等,特别是女性只要“面试合格”就可以不交任何费用参与私渡,待得逞后再从“打工”工资中扣除,因此也让一些私渡人员觉得这是有利可图的“无本买卖”。
骗人只是“蛇头”组织私渡活动的第一步。记者在福州市公安局第二看守所见到运送“8•26”事件罹难女子的福建“蛇头”李毅。他告诉记者,在私渡“产业链”中,大陆“蛇头”一般都是“下游”,只是按照台湾“蛇头”的要求,负责在福建接台湾“蛇头”预先看好的“货”(指私渡者),然后用船将她们运送到海上与台湾船只接驳。至于前期的找“货”、看“货”和海上接驳后将“货”运到台湾,并将“货”卖出去或胁迫她们卖淫等,台湾“蛇头”自有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一条龙”犯罪网络。
李毅说:“私渡一个人到台湾,一般利润是75000元新台币(4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我们只能得到15000元新台币。”但就是这点钱也不一定总能赚到,狡猾的台湾“人蛇”集团为了保险起见,每隔几批都会换另外的大陆运送者。对于自己的罪行,李毅表现得十分痛悔。但记者在福州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见到的台湾“蛇头”陈瑞利,态度却相当恶劣。已经是“二进宫”的他竟然翻供,不仅一口否认自己曾参与组织私渡,甚至信口雌黄“不晓得有私渡这回事”。
“蛇头”是顽固狡猾的,更是灭绝人性的。为了榨取最多的利润,他们用尽各种非人手段逼迫私渡女青年从事色情服务,一旦她们生病或“生意不好”,就将她们举报给警方;有的甚至将私渡者迫害致死。在“蛇头”看来,私渡者是“货”。小云回忆说:“在私渡船上,‘蛇头’不让我们说话,说如果再说话就把我们扔到海里去。”
还真发生私渡者被扔到海里的事。2003年8月26日清晨,台湾“蛇头”叶天胜、曾炯铭、王中兴、柯清松4人驾驶2艘舢舨,载运26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海边上岸时,被台湾“海巡署”人员发现缉捕。这些不法分子仓惶逃窜。驾驶其中一艘舢舨的王中兴、柯清松为了减轻船上重量以加速逃逸,竟不管船上13名大陆女子会不会游泳,强行将她们手推或脚踢落海,造成6名女子溺水而死。
台湾检方在起诉王中兴、柯清松的起诉书中,直指两人“灭绝人性”。对于私渡者来说,大大小小的“蛇头”不是天堂派来的天使,而是地狱派来的恶魔。
“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的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的这段精辟论述,正是“蛇头”们蝇营狗苟的绝妙写照。
祖国大陆:铁面重拳打私渡
对于私渡犯罪活动,祖国大陆一贯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对此都曾作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在公安部有关反偷私渡的工作报告上批示:“坚决打击‘蛇头’和不法分子诱骗妇女私渡入台的犯罪活动。”主管政法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也作出批示:“凡是妇女从事色情活动,一般都有‘蛇头’组织并收取高额费用,各地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蛇头’。”
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海岸线曲折,遍布地势隐蔽的各种小港口、澳口,因此成为一些台湾“蛇头”组织私渡的首选地。对于日益猖獗的私渡活动,福建省有关方面特别是公安边防部门铁拳出击,予以沉重打击。
追捕“蛇头”被视为反偷私渡行动的重中之重。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采取挂牌督捕、重金悬赏缉拿、网上追逃等做法,抽调精干警力成立特别行动组,有重点地追捕重大在逃组织者、运送者;列出10名首要在逃组织者,各悬赏5至8万元。近年来,多名大“蛇头”被抓获。
在厦金海域、平潭海域等重点海域,边防海警部队的船艇破浪前进。只要天气许可,这样的巡逻24小时进行。长乐市漳港边防派出所教导员陈昇告诉记者,所里只有13名官兵,但他们每天除了在通往澳口的主要道路上设卡盘查外,还进行彻夜巡逻,甚至到“蛇头”经常出现的地方设伏。边防部门还通过散发宣传品和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向群众广泛宣传私渡的违法性和危害性。
这只是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反偷私渡工作“海上抓、岸边堵、陆上查”等有力措施的一部分。福建省警方还加强对沿海地区可能涉及私渡的人员、船舶和旅馆甚至网络等的管控,针对外省人员参与私渡增多的形势,加强了与兄弟省份公安机关的协作,联手打击跨省私渡活动。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王冰介绍说,2003年,总队共查获私渡案件98起930人。从2000年到2003年11月,总队共抓获组织运送私渡去台者430多人,判刑320多人。其中,有台湾籍的组织者和运送者52人,判刑的有33人。
“反私渡做得好不好,关系到乌纱帽。”长乐市边防大队大队长谢新说。在福建省,各级公安机关层层签订了反偷私渡责任状,各级党委、政府也层层签订反偷私渡目标责任状,实行反偷私渡工作“一票否决制”:如果辖区内发生一起大型偷私渡案件,负责官员不得提拔或参加优秀评选;发生两起,则要引咎辞职。
王冰说:“这些都说明祖国大陆打击私渡去台犯罪活动是认真的、有力的。台湾有些人所谓大陆‘纵容’私渡的说法,是毫无根据、别有用心的。”
警钟长鸣:莫让悲剧再重演
目前,“人蛇”集团仍在铤而走险,私渡者还不断受骗踏上贼船。谨辑录记者听到的这些话语,但愿警钟长鸣,以醒世人——
小莉说:“我要劝咱们大陆的一些同胞,台湾不是淘金的地方,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在那里好惨,好难过!”
小云说:“听别人的花言巧语,说什么天堂圣地都不是真的。钱不是那么容易赚的,要想过好生活,只有靠自己辛勤努力。”
林某某说:“现在台湾景气那么差,有些台湾人都找不到工作,哪还有我们去赚钱的机会?”李毅说:“如果知道会死人,给我1000万都不会做,毕竟是6条人命,作孽啊!希望女儿不知道我做了这种事情……这次被抓进来,即使不被判死刑,这辈子也完了。”
李毅说:“现在一些女孩子太傻,台湾并不是他们(指台湾‘蛇头’)说的那么好。”
(为维护私渡者的合法权益,本文提及的私渡者均采用化名。)
(来源:新华网,作者:新华社记者陈斌华、人民日报记者江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