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社会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北京法院受理首起考生状告国务院学位办的行政案

2004年02月03日 14:05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一考生意外地收到了一份处罚告知书,认定她在考试中违纪作弊。莫名其妙的考生为了讨“说法”,日前将发出该处罚告知书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告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要求撤销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公布其本次考试的实际成绩。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这是中国法院受理的第一起考生状告国务院学位办的行政案。

  告状的考生姓李,今年39岁,是山西省太原市一高校教师。为进一步学习深造,李女士准备攻读北京市一所理工大学的在职研究生。2003年11月1日,她在山西省太原市参加了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GCT-ME科目的考试。考试结束10天后,李女士突然收到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给她的编号为1kcf20030098的考试违纪处罚告知书。告知书告诉李女士她考试违纪作弊的情形是:“考场终了指令发出后继续答题。”对此,李女士深感意外。她说自己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准考证》、《考生须知》和《考生应试守则》的相关规定。考试完毕后,监考老师也在《准考证》上签字确认。

  收到处罚告知书后,李女士提出陈述和答辩,要求查明事实。但据李女士介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对她作出了“当年考试无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这让她很不理解。李女士决定诉诸法律,请求法院查明事实真相,支持其诉讼请求。(记者汲传排通讯员范红萍)

 
编辑:张明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