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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公布十项行政为民措施三月起正式执行

2004年02月03日 14:05

  中新网2月3日电(记者赵胜玉)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本着依法、公开、公正、廉洁、便民、高效的原则,国土资源部今天向社会公布了十项为民措施。

  一、向社会公开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主要内容。

  二、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三、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四、向社会公开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五、依法向社会公告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公告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公告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六、除涉及保密的以外,公开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成果资料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询。

  七、公开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将农村宅基地现状和规划图及用地计划表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使群众对宅基地建设规划、计划清楚、明白。

  八、对法定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窗口受理承办制度。凡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土地登记发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申请等,均实行窗口接待、封闭运行、接办分离、限时办结。

  九、对信访、举报等群众反映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职责范围立即进行分类处理,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初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十、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立国土资源法律热线,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国土资源部设立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电话:16829999)。

  以上各条措施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孟宪来说,十条为民措施的公布,主要在阳光行政、公开透明、为民利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力求体现“透明”、“精简”、“高效”的要求。10项措施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土地供应、行政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收费、执法维权、农村宅基地、信息社会化等方面的内容。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行政事务的知情权,使国土资源管理行政事务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维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使国土资源行政行为更富成效,更受人民群众的欢迎。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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