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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政府可能以泄密罪对“核弹之父”采取法律行动

2004年02月02日 21:48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巴基斯坦《每日时报》报道,官方消息人士称,巴基斯坦政府负责监察核扩散事务的官员已基本决定对卷入核资料和技术泄漏的巴科学家采取法律手段。消息人士称由于巴基斯坦不是《核不扩散条约》的缔约国,所以不会援引国际法来处理此事。

  有巴官员1日证实,巴基斯坦“核弹之父”卡迪尔·汗和其他四名科学家当天承认,他们向与伊朗和利比亚等国有关的组织泄露了核秘密。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卡迪尔·汗和其他四名科学家承认他们卷入了向为伊朗、利比亚等国工作的组织泄露核技术。不过,目前尚不清楚卡迪尔·汗是否向伊朗和利比亚提供了浓缩铀离心分离机的技术。泄露核技术的时间大约在1986年至1993年之间。

  巴政府对核秘密泄露一事已经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他们认为此事的严重之处不在于扩散核技术而是在于对国家机密的出卖。

  消息人士称,巴政府法律顾问建议,依照1923年的《国家机密法案》对涉案人员进行审判,追究他们出卖国家机密和违反工作合同的罪责。但是最终的庭审判决还无法预料。

  消息人士称,法律顾问们建议政府引用《国家机密法案》第二款第2, 3, 4, 5, 7条以及第四、五款中的内容,视情节轻重和性质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罚。根据这些条款,最高可判处犯罪嫌疑人14年监禁及数额不等的罚款。

  现年69岁的卡迪尔·汗早年留学德国和比利时,1976年回国主持成立巴基斯坦第一个核实验室。在他领导下,巴基斯坦于20世纪80年代掌握了核技术,并于1998年成功进行了数次核试验。2001年,卡迪尔·汗辞去以他名字命名的实验室负责人职务,受聘担任政府科学顾问,目前他的这一职务已经被解除。(章田)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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