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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审委制度改革后出现首批IPO“落榜”企业

2004年01月29日 09:11

  中新网1月29日电 上海证券报报道说,中国证监会发审委于1月18日召开2004年第1次工作会议和2004年第2次工作会议,分别审核新疆北新路桥等5家公司的股票首发申请。其中,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巨轮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和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通过,新疆北新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未获通过。

  迄今为止,改组后的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已召开了三次发审委工作会议,共审核了7家公司的发股申请。其中,5家公司的发股申请获审核通过,2家公司的发股申请未获通过。新疆的北新路桥和浙江的栋梁新材成为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制度改革后首批IPO"落榜"企业。

  根据《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的规定,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发审委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进行一次审核。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5票为未通过。中国证监会在发审委审核意见的基础上,依照法定条件核准股票发行申请。(林坚)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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