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十六日清晨,东海之滨的福州亭江镇还沉睡在寂静的晨雾之中。在福建边防总队边防拘留审查所里度过十个昼夜的闽北姑娘阿莲,早已从梦中醒来。今天,她就可以走出拘留所见到妈妈了!她将与一百六十三名十天前从台湾遣返的姐妹们一起回家过年,结束昨天的噩梦,开始新生活。
连哭的权利都没有
一年前的这一天,阿莲是在别人的诱惑蒙骗下搭上一艘小渔船,从福州一个僻静的澳口下海,驶向了波涛汹涌的海峡彼岸,从此陷入失去人身自由和没有人格尊严的噩梦深渊。
阿莲出生在闽北山区的一个小县城,今年二十一岁,容貌美丽。在当地,她家也算是有点影响的人家。外公是名医,母亲和舅舅都在政府部门上班。父亲祖籍福州,在当地开办了一家香菇场,由于不满妻子生的是女孩,夫妻关系一直不好,并最终在阿莲十四岁时,夫妻离婚。初中毕业后,阿莲不愿继续上学,只身来到省城一家美容学校学习,后回到家乡在一家美容店当领班。由于与男友赌气,她又只身跑到福州散心,结果在一间酒吧喝闷酒时,认识了一个叫吴华的平潭县男青年。得知阿莲是学美容的,吴华便问阿莲想不想去台湾做美容工作?十万台币船费无须现交,从每月二万五千至三万五千台币收入中扣除,想什么时候回来都可以。阿莲心想:去台湾,既可让男友找不到,又可赚不少钱。于是,阿莲当天下午就与吴华来到一个生活在海边的所谓朋友家住下,第二天晚上八点乘车来到一个僻静的海边沙滩处乘船。这一天,是去年一月十六日。乘车时,阿莲发现除自己外还有另外九名女孩,她感到意外,但此刻的阿莲已失去自由。她被胁持到一艘小船上,在茫茫夜海上漂了两个多小时后换乘一艘大船,整整一昼夜后,终于在桃园县附近上岸。
上岸后,阿莲被带到桃园县一家名为“斯威特”的美容店。由于闷在船里一昼夜没吃没喝又心惊胆战,还没上班就病倒了。十五天后病愈,没想到才上了五天班,就在一次外出到附近的便利店买生活用品时,遭遇临检的警察被移送新竹处理中心。
长达十一个月的拘禁生活,阿莲吃尽了苦头。且不说每天军事化的作息时间安排和无聊透顶的打坐,让这些十几二十岁的女孩们难以接受,尤其让人难受的是女看守们凶恶的嘴脸和对她们人格上的污辱。不准大声说话,不准笑也不准哭,稍有不妥就被罚一整夜站“卫兵”不能睡觉。谁要是生病了,看守们也不给药吃,只有一句话:喝水!
一个月被迫接客四百次
如果说阿莲去台湾一年没赚到钱反而被关了十一个月还算是幸运的话,那么,来自吉林的雪娟姑娘的经历可就惨了。那天在亭江边防拘留审查所,当警官将雪娟带到我的面前时,我的心不由地猛紧抽了一下。因为她太小了,还不满十六岁。虽然眉毛、发饰被修剪得有些风尘味,但一开口还是奶声奶气。问她最想说什么,她说:“我恨死了骗我的红艳,她是个‘蛇头’。”
雪娟告诉记者,她是吉林省吉林市人,父亲是国企工人,在她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得了尿毒症,隔几天就要去医院做肾透析,花了很多钱,家里很穷,母亲在她九岁那年扔下父亲和她走了。二○○二年三月八日,父亲病故。雪娟一下子成了孤儿,她很难过,常逃学去松花江上滑冰。记不清是第几次去滑冰时,突然有人将她碰倒,她正想发火,对方却一把拉起她,连说“对不起”。雪娟一看是个漂亮的大姐姐,挺面善,她让雪娟叫她“红艳姐”,还带她到饭馆搓了一顿。吃饭时,雪娟向红艳姐述说了自己的不幸,说得红艳姐也陪着她掉泪。后来,红艳姐又多次带她下馆子。就在一次吃完饭后,红艳对雪娟说:“你是想继续读书,还是打工挣钱?”雪娟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红艳就说:“我有个主意,你现在去赚钱,然后供自己读大学。我有个亲戚在台湾,帮人送一盒快餐就可得一百元台币,合二十元人民币哩!你只要干一年半载,赚够钱再回来还可以读书。”红艳的一番话打动了雪娟。
过了几天,红艳又找到雪娟说:我台湾亲戚说了,去台湾的四万元人民币路费他先垫上,以后从你在台湾的工资中扣。就这样,二○○二年底雪娟跟着红艳千里迢迢从大东北来到了福州,并于一个多月后坐船到了台湾。雪娟在海上漂了三天三夜,晕船呕吐加上没吃没喝,到基隆时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人抬上岸的,等醒来后才知自己已被一位老板买下,还被卖了那一船的最高价。到台湾后的第二天,老板就安排给她“开苞”。那天老板的太太“阿姐”专门为她化妆,还给她买了一条黑色连衣裙。老板亲自开车将她送到基隆的一家酒店。就在这酒店的客房里,雪娟被两个粗暴的胖男人夺走了一切。几个小时后,她被半抬半拖的扔到了老板的车上。当时,她连哭的力气都没有,可老板还要她到第二家酒店去。她哭着哀求老板让她歇歇,但老板却说:“你不赶紧做工,何时才能还清欠款。”
到台湾的第一个月,雪娟被逼接客达四百多次,甚至连做了人流手术的第二天就被逼接客。三个月后,已从雪娟身上赚了不少钱的台湾老板见雪娟染上了严重性病,不愿负担医疗费,就去报警,让台湾警察把雪娟抓走了。
赚十元蛇头要了八元
据福建省边防总队陈警官介绍:这些私渡女一到台湾即被“蛇头”控制起来,钱都被“蛇头”赚走了。等还清所谓“私渡费”后,台湾人蛇集团则利用私渡女在台湾人地两生,没有身份证而寸步难行,继续控制她们卖淫。她们的卖淫所得要与“老板”二八开,每赚十元,“老板”拿八元,私渡女拿二元,等“老板”觉得你榨不出油水时就会去报警,让警察来抓你。
陈警官说,私渡女在台湾被抓后,一般先被关在拘留所,然后送往新竹或宜兰的处理中心。所有等待遣送的私渡女都要在这里度过短则一两个月,长则一年多的拘禁日子。而在被遣送回来的私渡女中,因被迫卖淫导致怀孕抱着孩子回来的时常可见,至于得了严重性病的更为数不少。
回家的感觉真的好
设于福州亭江的福建省边防总队边防拘留审查所,是福建省专门为收容、审查、教育被遣返的偷私渡分子而设立的机构。笔者曾两次获准进入采访,看到这里花木茏,庭院干净整洁,还有灯光球场和多种健身设施。被遣返人员集中的综合大楼内,除审讯室外,还有宿舍、餐厅、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室、棋牌室、电视室、医疗室、母婴室等。尤其是,在这里负责收容、审查、管教的边防官兵们,人人讲究文明礼貌,无论是对被遣返人员的审讯、管教,还是对他们的日常活动安排,处处显示出人文关怀的意识。据介绍,偷私渡人员被遣返回闽后,都要在这里接受七至十五天的审查、体检、学习、教育。由于近年来大陆偷私渡人员的来源地分布渐广,女性偷私渡人员染上性病,甚至怀孕生育的情况也大大增多,有必要为偷私渡人员提供帮助。现在除少数人属于偷私渡组织者和有刑事犯罪问题移交司法部门外,其它人已陆续释放,最迟一批可在年关前获释与家人团年。
当记者询问即将获释回家过年的阿莲有何感想时,她说:现在我真正体会到了“回家的感觉真好”这句话的全部含意,希望我的经历能提醒更多的姐妹们千万别再上当受骗。
(注:本文中的“私渡女”均为化名。)
(来源:香港大公报作者:史兵、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