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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有他人生活补贴费 安徽一法官被人大罢免

2004年01月18日 10:49

  安徽省蒙城县人大常委会日前首次通过一项法官免职案。县法院审判员、双涧法庭副庭长李茂胜因非法占有职工生活补助费被罢免。

  据该县人大办公室主任赵建华介绍,1995年,蒙城县法院在审理原火柴厂破产案时,因种种原因没有落实这个厂浓季英等4位老职工的养老保险政策。1997年9月9日,经县法院和有关部门与4位老职工协商确定,用破产企业未收回的2万元债权作为他们的生活补贴一次性处理费用。4位老职工先后共领取1.4万元,尚差6000元。其中,2000元是原经办此案的法官李茂胜于2000年4月7日从原火柴厂的债务单位领取的,但没有及时付给这4位职工。

  蒙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法院主要领导与李谈话,并责成内务司法委员会把此案作为重点个案依法督办。直至去年10月15日,李才将2000元的老职工生活补贴费返还。

  针对这种情况,蒙城县人大常委会认为,李非法占有4位老职工2000元生活补助费长达3年,并置人大多次监督和4位老职工的实际困难于不顾,侵害了当事人的权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教育本人,人大常委会一致通过了对李的免职案。

  (来源:江淮晨报文/记者石放)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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