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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第一涉黑案尘埃落定 主犯李长谷被执行死刑

2004年01月16日 14:36

  中新网1月16日电 据《滇池晨报》报道,云南省第一涉黑案主犯李长谷14日被执行死刑。

  经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查明:1996年,李长谷纠集了十多人在其家中成立犯罪团伙,并当众宣布自己是“老大”。自1996年以来,该团伙疯狂制造、买卖、储存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进行各种犯罪,获取非法利益。在短短几年中,该组织强占了鲁甸汽车站、非法管理昭通至鲁甸的昭鲁公路;非法制造、买卖、持有各类枪支30支、弹药4983发,持有3枚手榴弹;他们还妨害公务、暴力抗法、殴打、辱骂国家工作人员;此外,他们还开设赌场、非法牟取暴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

  去年6月13日,昭通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长谷死刑,判处李才清、马才领两人死缓,李龙特等16名罪犯分别被判处1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李长谷等人不服判决,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诉。云南省高院二审认为,李长谷等人已形成了成员基本固定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故驳回了李长谷等人的上诉请求,并签发了对李长谷执行死刑的命令。(杨运恒牛光新柏立诚)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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