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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恶徒强奸女初中生并逼其卖淫筹路费被判刑

2004年01月15日 14:45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楚天金报报道,12日,湖北黄州两名强奸少女并逼迫其卖淫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和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2003年7月29日中午12时许,王某、徐某和杨某(另处)等人窜至黄州某中学,将初二女生陈某、许某,从网吧骗至浠水巴河镇。当晚9时转至浠水县城后,陈、许二女提出要回黄州,王某、徐某和杨某、赵某(另处)及外号叫“小毛”的男子(在逃),谎称送二女回家,却租车将她们骗至蕲春县三角山宾馆。

  下车后,陈、许二女再次提出回黄州,王某、徐某等人以山上有野兽为由恐吓两少女,并谎称第二天送她们下山。当晚由“小毛”出面登记了三间客房,王某强行与许某同住一房间,并不顾许某反抗,将其奸污。徐某亦强行将陈某拖进房间强奸。

  次日上午,陈、许二女偷跑至半山腰时,被王某等人追上,用树条抽打。二女被迫随王某等人回到宾馆,再次遭强奸。

  7月31日下午,“小毛”与王某、徐某和杨某及宾馆女老板商量,要陈、许二女“接客”,做路费,后因“嫖客”怕被勒索自动放弃才罢休。

  8月1日,陈、许二女逃回黄州,向警方报案,王某,徐某被警方抓获。(何国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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