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二日电(记者魏晞)中国证监会今日发出《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此项通知出台将保证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中,通过上市公司收购损害被收购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得以规范。
中国证监会于此前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控制权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这一办法出台意在使上市公司收购更加透明和规范,促进并购市场创新。
但近一段时间以来,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与收购人签订协议或者其他方式,违反法定程序,借“股权托管”或者“公司托管”之名将其所持股份的表决权先行转移给收购人,导致收购人在未成为上市公司股东之前,已经通过控制相关股份的表决权而实际控制上市公司。
在这种情况下,控股股东不依法履行其控股股东职责,而收购人虽然实际控制上市公司,但是不承担控股股东的责任,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处于极不确定的状态,为收购人恶意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提供了条件。
证监会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司法》、《收购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规定。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此次出台的《通知》强调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应当规范进行,协议收购双方应当明确过渡期间的责任和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控制权转移期间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平稳过渡。
证监会称,此项通知出台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转移行为,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