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安溪县的纪检、监察和司法部门联手查处了一起受贿案:该县人称“三十六米大街”拆迁办公室的6名干部,因涉嫌分别接受承包商数千元至数万元的“红包”,主要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人员正接受党纪、政纪的处分。
案发福州源自安溪
2003年10月的一天,福建省煤炭科研所负责对外承包基建项目的工程师陈志敏,在妻子的劝说和陪同下,走进当地的检察院反贪局自首,爆出了一条令安溪人震惊的新闻———
2000年,正值安溪县的旧城改造进入高峰阶段,“三十六米大街”改建工程遇上了难题:商品房背靠的数十米高的山坡屡屡发生“溜方”。陈志敏所在的省煤炭科研所以雄厚的技术力量竞投中标,作为科研所对外承包基建项目负责人的工程师陈志敏,来到安溪承接这个“棘手工程”。
经过近一年的攻关和施工,工程顺利验收。陈志敏向安溪方面提出了分批汇款的方式提取工程款。其中一笔29万元的款项被他擅自截留,作为自己的“运作费用”。陈志敏分别分批向拆迁办的6名负责人、工作人员“赠送”了从5000元至4万元不等的“红包”。
陈志敏的交代引起了福州反贪部门的重视,当即向安溪的纪检、反贪部门反馈了陈志敏的行贿案情。当年11月,安溪纪检、司法机关快速侦查,案件真相大白,6名干部先后落网。
“二奶”反目经理自首
“三十六米大街”拆迁办6干部受贿案源自陈志敏的“二奶”。
涉嫌受贿的2名干部向记者叙述了案件发生的经过。受过高等教育的陈志敏几年前担任了省煤炭科研所对外承包基建项目的经理。为了承揽业务,他勤于奔波,颇有成绩,腰包也随之鼓了起来。
“富贵思淫欲”,与一些暴发户一样,这个有妇之夫常出入于灯红酒绿的“世界”,结识了颇有姿色的女青年王丽(化名),很快便“暗度陈仓”,不久就非法同居。王丽成了陈志敏的“二奶”。
2000年,陈志敏到安溪负责“三十六米大街”挡土墙的承建工作,王丽随行,并协管财务,“掌握”了陈志敏的“经济命脉”。工程完工不久,陈志敏提取了29万元的工程款,为王丽在福州购买了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用8万多元余款给安溪拆迁办的人员送“红包”。
“二奶”的欲望无止境。不久,王丽向陈志敏索要购买商品房的余款无果,即与陈志敏反目,以“要把账本端给单位”、“向检察院举报”相要挟。陈志敏惶惶不可终日。
他的一系列举止被妻子发现,终于弄清了真相。在妻子的劝说之下,被王丽逼得走投无路的陈志敏走进了当地反贪局,交代了他的犯罪过程,拖出了安溪“三十六米大街”拆迁办的6名“意志薄弱者”。
建了“土墙”毁了“廉墙”
根据安溪县纪检、司法部门的侦查,陈志敏的行贿手段可谓“五花八门”。为了挡土墙工程能“顺利验收”,他采取了被人称之为“重点突破”、“天女散花”、“温情出击”的种种办法,把拆迁办的干部一个个拉下水。
担任“拆迁办”负责人的刘某,平时工作负责,被人称为“铁面无私的硬汉”,陈志敏就用“补贴费用”的借口,分几次给他送上了4万元的“承包工程活动经费”;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预算的2名干部,则采用“补贴餐费”的借口给他们各“奉送”了5000元到6000元“红包”。而给拆迁办办公室主任李某的1.7万元“红包”,则是以“让办公室人员改善生活”为由,而被李某私吞。
被认定接收陈志敏6000元“红包”的工作人员陈某讲述,陈志敏第一次给他送500元钱时对他说,“联系工作要常打手机”,“打手机是要交钱的”,“红包”便是“手机费”。继而给他的几次数额相等的“红包”,都说是“手机费补贴”或给他生病的妻子、女儿“买水果的”。这名干部终于在“手机补贴”、“水果费”的诱惑下“落马”。
“二奶”牵出了6名贪官,当地干部群众痛心疾首:“钱权交易”已经使一批又一批的干部葬送了本该是“阳光灿烂”的前程,给党的事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如今,“红包”又在侵蚀我们的队伍,防微杜渐不能成为一句空话啊!(来源:泉州晚报 记者陈文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