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最新一期的《瞭望》刊登文章,对2003年12月23日发生的中石油川东北气矿特大井喷事故进行了反思,指出高危行业的应急预案不能临时抱佛脚,应急防护的周边环境安全不能成“空白”。
应急预案:高危行业不能临时抱佛脚
为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界普遍认可的《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中专门有一个章节谈到应急计划,它包括应急情况分类;紧急情况报告程序、联系人员和联系方法;现场应急报警程序;火灾及爆炸应急程序;油料、燃料及其他有毒物质泄漏应急措施;井漏、井涌、井喷应急措施;放射性物质危害应急措施;现场急救医疗措施;恶劣天气应急程序;其他应急措施和程序。
但遗憾的是,当井喷发生后,我们看到却是另外一种场景。23日晚井喷事故发生后,时间就是生命,但开县县政府接到钻井队的报告电话已是晚11时25分左右,离井喷时间已过了1个半小时,而受害最深的高桥镇却一直没有接到钻井队的电话。
对于离井喷地点不到1公里距离的高桥镇来说,这是人命关天的1个半小时--政府没有更多的时间通知每一家农户赶紧转移,而井喷半个小时内,高桥镇就已经弥漫着巨毒硫化氢气体特有的“臭鸡蛋”味道。
重庆一位市领导事后在一次会议呼吁,中央在地方的企事业单位不能与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脱节”,成为地方监管的“盲区”,在安全生产上一定要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企业要和地方政府共同制定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把危险状态估计充分。这位长期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有些激动地说:“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应急预案这一课一定要补上!”
应急救援:仅凭血肉之躯是不够的
“要是没有基层的党员干部冒死相救,通知、转移和救护群众,伤亡还会更大。”重庆市长王鸿举的话代表了大家的普遍看法。事实也证明,绝大多数虎口脱险的群众都是在乡村干部的通知、带领下逃出死亡地带的。据事后测算,井喷发生后,硫化氢的杀伤半径达到5公里,如果没有及时转移6万群众,中毒死亡人数将在6000人以上。
基层党员、干部的精神固然可嘉,但从另外一个方面也暴露出高危行业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和手段的不足。12月23日晚井喷发生后,到24日下午4时之前都没有得到有效控制,整整18个小时!硫化氢毒气一直在不断扩散,由于现场毒气浓度太高,不能组织力量进入现场施救。一直到24日下午3时,中石油才将发生井喷的主管道成功封堵,4时防喷管线实施点火,硫化氢气体不再发生扩散,空气中硫化氢气体的浓度才逐渐降低。
重庆市已决定筹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发挥现有矿山安全救护队、公安消防机构以及其他各类救护机构的作用,实行119、110、120、122联动,优化整合资源,形成责任明确、指挥顺畅、配合有序、反应灵敏、抢救及时、科学合理的应急救援联动体系。“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将装备现代化的多功能抢险救灾车及配套装备,以便快速、高效地实施对煤矿、危险化学品、消防、交通和其他方面安全事故的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应急防护:周边环境安全不能成“空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黄毅说,高危行业在规划建设中必须考虑工程周边居民的安全,确保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从事高危产品生产的企业有义务面向周边居民群众普及安全防范常识,使他们在事故发生后有能力采取自我保护措施,有意识迅速撤离。
中石油的公司网站上称:“本公司一贯认为:世界上最重要的资源是人类自身和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保证员工的健康,预防事故以及保护环境是本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是,在中石油川东北气矿井喷特大安全事故中,对周边环境的安全防护却几乎是一片空白。
一位罹难者家属悲愤地对记者说:“我们村离井口只有一两百米,既然那么危险,那当初就该把井口附近的农民全都搬迁走,采气不能只想到钱,也要为周围的农民想一想啊。”井喷发生后,对危害一无所知的群众最初不愿意转移,有的群众躺在被窝里,死活不起床;有的转移到安全区后还想回家锁门、拿东西;有的是在生死存亡的最后关头,才被干部、民兵抬着、拖着,强行带出了危险区。
高桥镇镇长杨庆友流着泪对记者说:“要是群众早知道自己一直坐在‘毒气桶’上,哪怕有一点防护知识,也不会造成那么大的伤亡。”
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每次会议,每次检查,都在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但我们耳边却不断传来一个又一个噩耗。这种“怪圈”昭示我们: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人的生命权益是人最根本的权益,抓安全生产就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黄豁、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