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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日军遗毒伤人事件善后款已全部发放到位

2003年12月31日 07:20

  中新网12月31日电 据东北网报道,黑龙江齐齐哈尔昨天(30日)下午举行“8·4”事件善后款发放仪式,受害者补偿金已全部领取到位。

  “8·4”芥子气中毒事件中毒患者伤情鉴定委员会最终确定“8·4”事件特重损伤4人、重度损伤16人、中度损伤11人、轻度损伤12人。受害者补偿金最高额应得为1465287.45元,实得1111889.45元;最低应得136115.07元,实得132659.6元。

  李贵珍家属及4名重度受伤害者代表当场办理相关手续,并领取补偿金,其他受伤害人员的补偿金在齐齐哈尔市工商银行领取。受害者补偿金当天已全部领取到位。

  中毒患者以10月30日为截止时间,全部达到临床治愈标准出院,以此结清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营养费、后续医疗补助费。

  今年8月4日,齐齐哈尔市北疆花园小区建筑工地发生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伤人事件,导致44人不同程度中毒,严重污染11个场所,重度中毒人员生命垂危,企业停工,给齐齐哈尔市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事件发生后,中国政府同日本政府进行了严正的外交交涉,要求日本政府承担责任,尽快妥善处理此事件,日本政府最终同意为处理此次事件的善后工作支付3亿日元。

  8·4”芥子气中毒事件中毒患者伤情鉴定委员会结合中毒患者实际情况,制定“芥子气中毒伤员病情程度诊断标准”,并提出伤情程度为基础、功能部位作参数、儿童理应多考虑、科学治疗是根据的后续医疗费用核算方法。

  在制定善后款分配方案时,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收集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分析、研究、论证,依据支付现场清理费、受害人员医疗费、人身补偿费和工程损失补偿费的原则,依据鉴定委员会对中毒受害人员鉴定结论和实际工作、生活能力、参照民法通则》、《黑龙江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反复修改并上报黑龙江省政府、国家批准,最终确定了一次性补偿方案。

  中国外交部处理日本遗弃化学武器问题办公室、解放军总参外办、黑龙江省外办和齐齐哈尔市领导出席了的善后款发放仪式。(夏继明)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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