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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动员民工留穗度节 年后一个月不招外省民工

2003年12月28日 20:52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7日制定了《广州地区2004年春运期间组织民工有序流动工作方案》,强调春节后一个月内各单位不得招收外省民工,以及原民工不得携带新民工入穗就业等“六不准”规定,并要求各区、县级市和用人单位动员不少于50%的民工留穗欢度春节。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预测2004年留在广州过春节的流动人员有56万人,返乡探亲的约有53万人,其中外省籍返乡民工约有38万人,主要返乡地区为四川、湖南、广西、江西、湖北等省区。

  为了使广大民工在春节前后进行有序流动,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成立了春运期间民工有序流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利用媒体、火车站广场大屏幕、候车室和列车广播等途径广泛宣传春节后一个月内入穗就业“六不准”的规定,防止节后新民工盲目流入广州。

  《方案》还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密切配合交通和铁路部门,落实返乡民工的购票工作,在市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增设预定民工团体订票点,实行电脑联网订票购票。市劳动保障局还划拨专款,组织用人单位安排好留穗过节民工的节日文娱活动,拟定市少年宫蓓蕾剧院举行全市性大型联欢会;组织100名留穗过节外来工先进代表参加广州一日游;组织有关部门领导到用工数量多的企业慰问在岗外来务工人员等。

 
编辑: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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