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七日电(记者齐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今天下午闭幕,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
提出宪法修正案草案是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程。会议期间,与会委员经过认真讨论,一致认为,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立意高远,内涵深刻,都是关系国家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体现了中共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委员们一致赞同据此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修正案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闭幕会议上表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应当保持稳定。但宪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大认识和重要经验写进宪法,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也使宪法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更好地体现时代精神。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等三部法律。它们将于二00四年二月一日起实施。
有关人士表示,作为中国银行业一部全新的法律,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出台明确了今年刚成立的银监会的法律地位,是完成中国银行业法律体系的重要一步。
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提出了“国务院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规定。专家表示,这非常必要,也很关键。另外,该法还突出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调控的职能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的职责。
同时获得通过的商业银行法修正案对原来商业银行不得混业经营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会议通过了十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将于明年三月五日在北京召开的决定,并通过了全国人大民族、法律、外事、华侨、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关于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