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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海铁路五名原领导班子成员私吞600万元被判刑

2003年12月27日 09:17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信息时报报道,昨日上午,距离中国首条跨海铁路—粤海铁路开通即将一周年之际,主持筹建该条铁路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粤海铁路公司)5名原领导班子成员却因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受贿罪被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判刑。因有自首和积极退赃的情节,法院对5被告从轻处理。该公司原总经理唐建伟被判刑9年;副总经理杜惠荣和朴英元(兼总工程师)分别被判刑6年半和7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期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判刑2年缓刑2年。

  据检察院指控:唐建伟等5人用虚拟工程的方式共计私分国有资产657.4430万元,另外唐建伟、朴英元、杜惠荣、李逊4人还犯有受贿罪。

  2001年3月至6月,国家审计署深圳特派员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特派办)在对粤海铁路建设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截至2000年底,粤海公司从自管基建项目中套取资金,作为公司发放奖金和福利支出。2001年11月,深圳特派办责成粤海公司将违规发给该公司中层(含副职)以上干部的奖金悉数追回,上缴铁道部。

  事情暴露后,检察机关随后发现该公司有近657万元不知去向,而这些钱被5人以虚拟工程款的方式侵吞。

  2002年3月,粤海公司的“头头”与中铁某局一项目部商定,由该局通过编制虚假的大型临时工程(后因粤海公司计划部部长陆汉章涉嫌犯罪被耽搁),粤海公司多拨200万元工程款给项目部。唐建伟、张培金、朴英元、杜惠荣4人从中提取现金120.2264万元,按每人要退缴的违规奖金数额领取现金后,以个人名义上交粤海公司财务部。

  2002年4月,唐建伟等5人又用上述“老办法”从工程中套取工程款45.045万元作为“退缴”奖金款。

  2002年11月,深圳特派办来函要求粤海公司中层干部(含副职)必须清退违规领取的奖金。5人立即召开大会决定,在南昌铁路××公司承建的××站场土石方及相关工程中虚增500多万元的工程。南昌公司和粤海公司财务人员从该工程款中分五次提现492.1716万元存入粤海公司账户。随后,唐建伟等人安排粤海公司中层领导在公司财务部已做好的交款单上签字,进行虚假退缴。

  检察院指控,1998年至2003年间,朴英元在任粤海铁路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期间,先后42次收受工程单位贿款共计人民币52.52万元、美金5000元、港币1万元。朴英元对检察机关指控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没有异议。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次给朴英元送钱呢?据朴供述,他在工程大问题上严格把关,但在一些小问题上则给行贿方“关照”。行贿人的证言也证实,之所以送钱给朴英元,就是为了工程能顺利施工。

  庭审中,朴英元在法庭上承认,他将别人送的大部分钱存在多个银行里,最多时他有十几个存折,都是以他自己的名义存的。后来他担心出事,就将100多万元钱都转存到妻妹名下。但他辩解说,他在铁路公司工作七八年,工资奖金累计也有七八十万,因此转存的100多万元中不全是别人送的钱。(记者/李朝涛)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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