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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文章:女大学生挑战规则的代价

2003年12月24日 09:01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这个女孩在历经波折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维护一个人的隐私权和尊严没有错误

  本刊记者/孙 展

  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前往重庆,11月中旬,马真又一次失望而归。尽管他认为这一次和重庆市教委的人“进行了很好的沟通”,但是事情还是没能解决。

  马真是一名父亲,他19岁的女儿马琳因与相恋一年多的男友林峰一次尝试禁果而受孕。这件事情最终被他们所在的重庆邮电学院发现并公之于众。校方让他们承认自己“品性恶劣、道德败坏”,否则就要开除。

  现在已经无法准确描述这两个未经风浪的年轻人突然遭遇如此境遇时的压力。在马琳交给学校的一份“认识与反思”中,她承认“过错在于学生期间发生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并确实影响了自己的学习和健康”,但是她坚决不同意将自己的行为归类为“品性恶劣,道德败坏”。“这纯属个人隐私”,她说,“不论何种理由,传播议论公民受到法律保护的个人隐私都是同宪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

  校方没有理会马琳的辩解,最终将其与男友一同开除,并称二人“认识不到位,仍为自己的失范行为狡辩”。处分决定的依据则是该校校规中的相关条款。

  在了解了事情本末之后,马真由愤怒转向了冷静,他最终选择了站在女儿一边,并支持女儿及其男友对学校进行诉讼。“这在当时非常有压力,但是作为父亲,我必须支持他们这样做。”马说。

  起诉从去年年末持续到今年年初,但是都被当地法院以“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为由未予受理。

  这场诉讼引起了轩然大波,更多的人支持了马真的做法,称赞他是一位“勇敢的父亲”。舆论认为,马真以及女儿马琳及其男友林峰的行为是对不合时宜的校园规则提出了挑战。两个年轻人之间的私事已经转化为有关如何应对频繁出现的“个人权利面临公共规范侵犯”的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韩大元、执行主任胡锦光以及副主任莫于川,针对此事在今年7月联合做出的一份专家意见书中提到,“性行为的正当与否是个道德评价的问题,同时也关系到宪法权利问题(性自由是宪法上自由权的组成部分之一),只有一定级别的公共规范(我国《立法法》规定是法律)才能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做出限制,而校规显然不能对公民权利做出这样的限制。”

  今年8月,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著名法学家江平、北京大学副校长吴志攀、清华大学教授王宝树在内的数十名学者更是直接上书教育部部长周济,要求妥善解决此事。建议中提到,“建国五十年来,全国各类学校对学生恋爱和‘性’问题的处理一直采取过于极端甚至有悖于法律的做法,一些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青年学生成为牺牲品。”专家们建议教育部责成有关部门撤销对两位学生的不当处分,恢复他们的学籍。

  事情并没有因此得到解决。但在新近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似乎看到了教育部高层对此事态度的松动,他们已经取消了“品性恶劣、道德败坏”之类字句,并强调要用规范的法律用语取代道德评价来对大学生进行管理。

  “这是一个进步,但没有最终解决这个问题。”马真评价说,“总要有人站出来推动一些不合理制度的改变,这一次恰恰是我和我的女儿。制度进步将惠泽每一个人,但是变革的代价却需要少部分甚至一个家庭来承担,这样的结果并不公平。”

  而马琳——这场风波的女主角,显然已经被这件事打乱了所有的生活步骤。在这个寒冷的冬季,她没有和往日的同学们一起复习功课迎接年终的期末考试,而是独自在外地接受一所语言学校的培训。

  这个女孩在历经波折之后仍然坚持自己的看法——维护一个人的隐私权和尊严没有错误。(文中主人公为化名)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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