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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年实施“限播令”观众可投诉电视广告

2003年12月23日 08:59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二日电 中国将于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广播电视广告作出诸多规定,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已成立广告播放投诉中心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目前,已有工作人员值班记录观众的投诉,然后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

  “办法”对广播电视广告作出了很多具体而敏感的规定,比如除十九点至二十一点以外,电视台播放一集影视剧(一般为四十五分钟左右)中,可以插播一次广告,插播时间不得超过两分半钟;比如用餐时不得播放如治疗痔疮、脚气等类药品及卫生巾等卫生用品的广告等。

  据悉,观众的投诉上报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后,由社管司负责检查、认定等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广电总局此前有关文件的规定,二00四年第一季度,总局将组织力量对《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结果将通过适当方式向全国通报。

  据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的有关官员介绍,中央电视台将严格执行“限播令”,政策规定不允许播的广告绝对不会在央视出现。“首先是为消费者考虑,净化广告市场;对企业来说也是件好事,企业广告形象不佳,那广告的效果也不会好。”并称,这些企业撤出相关时段的广告没有商量的余地。

  而另一方面,“限播令”并未影响到央视的广告收入,“限播令”颁布之后,该台今年黄金段招标总额达到四十四点一一五七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三以上。

 
编辑:王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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