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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年终特稿:孙志刚 以生命镌刻墓志

2003年12月22日 09:13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本刊记者/刘志明

  特约摄影/邱 焰(发自湖北黄冈)

  12月10日晨,天空突降小雨,荆楚大地笼罩在一片烟雾迷蒙之中。由湖北黄冈市到黄州区陶店乡幸福村4组——孙志刚家的路上,沥沥细雨中又飘起了片片雪花。这是今冬湖北地区降下的第一场雪。

  陶店乡在黄冈市区十几公里外,而从陶店坐“麻木”(一种小三轮车)到幸福村,接下来又要走约4公里的路,这条坎坷泥泞的小路,孙志刚生前不知走了多少遍。孙志刚的父亲孙禄松回忆:“志刚生前爱运动,暑假一回家来就跑步,经常从家里跑到陶店去。”

  小路一侧,距孙家约半里地的荒坡上,一座大墓已经建成,其体积据称“整个黄冈地区也少见”。墓碑上刻着几个字:孙志刚之墓。

  2003年6月9日,亲眼目睹了加害孙志刚的恶徒受惩之后,在广州为儿子的死奔波了80多天的孙禄松回到家中,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儿子修墓。“当初我本想把他安葬在黄冈市公墓,但念及志刚生前一直在外漂泊,非常思念家乡,便决定把他葬在家乡。开始我也没有想到要把儿子的墓修得这么大,后来想,儿子的死对我们是一个伤害,他的死也为我们国家的法治进步做出了贡献,所以我决定修得大一些,有点纪念性,也给家人一个安慰。”孙禄松说。

  孙志刚墓的设计出自孙禄松一人之手,几个月来,他一直奔走在家与儿子的墓地之间。孙禄松说,当初广州共赔偿了孙家50万元,而修墓要花去六、七万元。

  幸福村4组共有200多人。孙禄松是个木匠,常年出外打工或帮人做活,但他家几乎一直是村里最穷困的一户。孙禄松说,这都是因为培养儿子读书的缘故,孙志刚是这个村民组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孙志刚的母亲因丧子之痛受了刺激,至今还经常跟孙禄松吵闹,说当初不应该送志刚读书,如果在家种田,儿子还活得好好的。

  孙志刚家里的电话现在成了“热线”。经常有一些广州、深圳、上海、武汉等地的打工者辗转找到孙家的号码打来。他们多有曾被收容的经历,打电话来,只是想问候孙志刚的家人。他们说,孙志刚的死,使千千万万像他一样的打工者不再受收容之罪。

  在孙志刚的墓碑上,对于孙志刚之死,有着这样两段话:

  “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

  “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

  在建设孙志刚墓之初,就墓地上的文字,孙禄松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以及打工者等,纷纷把悼词或碑文由网上传来,其中不乏激烈之词。孙禄松从中挑选了语言平实有力者,镌刻在大理石碑之上。其中,《孙志刚墓志铭》的文字是这样的:

  一九七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出生于湖北黄冈;

  二零零一年:武汉科技学院染美本科毕业;

  二零零三年二月:就职于广州某公司任美术平面设计师;

  同年三月十七日:因无暂住证被非法收容;

  同年三月二十日:死亡,终年二十七岁;

  同年四月十八日:经法医鉴定其系遭毒打致死;

  同年四月二十五日:《南方都市报》发表《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

  同年四至六月:孙志刚的悲剧引起全国各地乃至海外各界人士的强烈反响,通过互联网及报刊杂志各媒体,民众呼吁严惩凶手、要求违宪审查;

  同年六月五日:广州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孙志刚案;

  同年六月二十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公布;

  同年八月一日:一九八二年《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

  《墓志铭》最下方还有两行字:

  以生命为代价推动中国法治进程,

  值得纪念的人——孙志刚。

 
编辑:李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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