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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内地与香港律师行业之间不是“狼与羊”

2003年12月19日 12:59

  中新网12月19日电 香港律政司司长梁爱诗昨日指出,香港与内地各大城市陆续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为及时解决CEPA在落实中出现的纠纷打下了基础,两地不同的法律体系不会影响CEPA落实问题。她并强调,港深律师行业的法律专业合作,是唇齿相依,而绝不是“狼与羊”的关系,不存在谁吃掉谁。

  香港文汇报报道,梁爱诗指出,正因为内地与香港法律体系不同,所以双方才存在广泛的合作空间。在CEPA落实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法律纠纷,解决起来会很麻烦。正因为这样,香港与南京、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签署了或正准备签署《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

  在被问及CEPA一旦正式实施,会否立即出现大规模联营的深港律师事务所,梁爱诗说,按照规定,律师与内地律师联营,要按照程序进行:先要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然后还要提交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费用分配、利润分成等。(罗爱文)

 
编辑:赵莉

相关报道:香港南京签法律合作协议 两地律师专业资格可互认 (2003-12-12 08:3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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