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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整治三大顽症 乞讨售报非法设摊将受罚

2003年12月19日 09:45

  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东方早报报道,记者日前从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处获悉,自本月15日起的半个月内,轨道交通稽查大队与公安轨道分局、地铁运营公司等多家联手,对轨道交通范围内的三大“顽症”进行集中综合整治。

  整治范围包括轨道交通一、二、三号线,不仅覆盖单线运营时段,还将覆盖单线所有列车车厢。

  车厢内报贩未经许可

  据介绍,所谓地铁的三项“顽症”是指乞讨、车厢内售报和出入口处非法设摊。上海地铁管理部门认为,地铁乞讨、卖报等现象不仅影响到轨道交通良好的乘车秩序和乘车环境,有损国际大都市的形象,还无形中对乘客的利益造成损害。

  轨道交通管理处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李昭英介绍说,几年前,轨道交通日均客流量仅50-70万人次,地铁报刊发行公司曾在车厢内实行过流动卖报;但近年来,地铁客流激增,日均客流量达到120万人次,一号线高峰期客流达90万人次,因此,2002年7月《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实施后,“流动报摊”退出车厢,在各站台设置了固定报摊。

  李昭英介绍说,现在地铁车厢中的“流动报贩”都是未经许可的,“他们从火车站北广场非法的报刊批发点批发报纸,并以高价出售给乘客,从中牟取暴利,损害乘客利益”。

  两天查处一百余人

  有数据显示,近段时间以来,上海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的乞讨、卖报等现象屡屡发生。到11月底,仅地铁乞讨、卖报两项,稽查大队就已经先后查处了4000多人次,罚款金额3万多元,代保管“地铁卖报族”的报刊4万多份。为此,上海市轨交处决定加大整治力度,开展为时半个月的集中整治,为市民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

  据悉,整治行动第一天,联合执法队共查处“地铁边缘人”51人,第二天查处60人。几天下来,执法队清理处罚了近200名在地铁乞讨、设摊、发广告、违规售报等违规人员。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这些人员,上海市轨交处可以对其处以一百元以下的罚款。

  地铁举报电话公布

  上海市轨交处的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大部分乞讨者每天都能乞讨到几十元钱,有的甚至能达到百元收入。他建议,一旦发现地铁乞讨等现象,乘客不要“只是旁观”,而是可以向地铁车站的站务值班人员反映,也可以拨打监督电话向有关部门举报。轨道管理处的举报电话是64483666,地铁运营公司的举报电话是64370000。上海市轨交处已经计划将整治三大“顽症”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李颖)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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