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本文繁体版

环保总局:没不让用“无污染”“绿色”等广告语

2003年12月17日 16:01

  中新网12月17日电 国家环保总局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声明称,国家未曾发布过关于“无污染”、“绿色”、“对环境友善”等广告语的禁令。

  最近,国内一些超市把贴有“无污染”、“绿色”、“对环境友善”等字样的商品撤下货架。超市的理由是,有媒体报道,中国政府自11月30日起,实施国际ISO14020系列标准。该标准不允许在产品包装和说明书中使用“无污染”、“对环境友善”等8种术语。

  环保部门近期也接到大量咨询电话。该部门发言人称,中国早已把ISO14020标准等同转化为GB/T24020系列标准,这是一个推荐性标准,而不是强制性标准。

  虽然标准中明确规定:“不得使用含糊或不具体的环境声明,诸如‘对环境安全’、‘对环境友善’、‘对地球无害’、‘无污染’、‘绿色’、‘自然之友’、‘不破坏臭氧层’之类的环境声明均不得使用”,但因为是推荐标准,所以不能认为“无污染”等8种广告术语禁用。

  另外该标准专门注明,“无污染”等8个例子仅供说明之用,其意思很明确,标准限定的不止这8个词句。

  据介绍,ISO14020系列标准是ISO国际标准组织颁布的与环境标志有关的一系列环境管理标准,目前已颁布了ISO14020《环境标志和声明———通用原则》、ISO14021《环境标志和声明———自我环境声明(II型环境标志)》、ISO14024《环境标志和声明———I型环境标志原则和准则》。(刘世昕)

 
编辑:闻育旻

更多精彩经济新闻:中新财经


 
  打印稿件
 
:::新闻自写短信:::
对方手机: 最多五个(半角逗号号分隔 0.2元一条)

新闻长信,五千字容量
检验码:
手机号:
密 码 :
获取密码    
 
 
 
关于我们】-新闻大观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诚聘英才】-【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