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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周刊》文章:江苏的“吏改风波”

2003年12月17日 15:23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外界的猜测、质疑,与江苏上下的谨慎,一时反差强烈,展现出当前中国官员选拔制度改革,在既有框架下寻求制度创新的探索之艰难

  记者/孙展(发自江苏)

  金坛、沛县两地“公推公选”尚在进行中时,江苏省会南京市又传出消息,将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推荐产生白下区和雨花台区两区区长(均为副厅级)的推荐人选。按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常例,这是一个不多见的作法——一般来讲,此类改革通常会先在较偏远的地方试点,待成熟后再渐次推广。而仅仅三个月内,江苏的“公推公选”即由县处级递进至副厅级,由中小城市推进至中心城市,其势头和方向令人关注。

  江都风波

  事实上,江苏本轮“吏改”是在外界的质疑和内部的争议声中起步的。甚至最初,并不是一个顺利的开端。

  今年7月7日,国内一家网站一则“江苏江都市长人选打破常规通过考试全省选拔”的消息引发了风波。

  从今年三四月份开始,扬州市下辖的江都市(县级)市市委书记另任他职,原市长递任市委书记,并兼任市长。于是便传出消息说,江苏有意在江都市首次公开考选市长,对象是江苏全省的青年才俊。

  据当时媒体传递的消息,有关方面规定的报考条件包括,45岁以下,大专或以上学历,副处级或正处级。竞选者必须参加一项笔试和一次现场答辩。

  当此之际,从1986年《关于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的通知》算起,中国的干部选拔制度改革持续至今,已颇有积累——公开选拔干部已至副厅级,但多为专业职能部门领导;公推公选地方行政一把手在四川、江苏等地已有试点,但最高至乡镇级;2002年开始在对省管以下干部的任命中推行“全委会票决制”等,这些举措均被认为代表了在既有制度框架下进行官员选用程序改革的重要方向。

  改革落到执掌一方的一县之“主”身上,显然是制度演进的一个重要节点。在这种背景下,“江都选考”的传闻引起国内外关注适逢其时。外界猜测,改革热区由地处内陆的四川移至沿海的江苏,有特殊的背景和意义,它可能是透视未来中国地方行政长官选任模式的一个风向标。

  曾参加候选人答辩评分的江苏省委党校副校长孙学玉说,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江苏一直是制度创新较为活跃的省份,已在全国范围内成为惯例的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即是在江苏首先采用。

  “公推公选正是对以往这些新制度的一次总结,而江苏之所以能够率先在县级首长中推行此项制度正是得益于长期制度积累。”孙说。

  亦有江苏人士指出,江苏改革应与省委书记李源潮“铁碗治吏”的风格相关。媒体间广为报道的一个例子是,其在2000年新任江苏省委副书记时即推行“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的做法。而随后在其兼任南京市委书记时果断处理“市公用局局长朱自强宁波违纪事件”,以及免去“万人评议机关”活动中位列末尾的两名局级干部职务的行为更是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在江苏官界,不少干部对李源潮“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之语相知甚熟。

  江都考选消息一出,外界的强烈争议却令决策者始料不及。叫好者有之,但质疑的声音似乎更为响亮,《中国经济时报》一篇评论直指江都考选市长作法“违宪”:“翻遍《宪法》,也没有发觉有市长可以通过‘考试’考出来的规定。”

  而海内外一些媒体甚至旁征博引地说,江都市以考试方式选拔市长与古代的科举制度有些类似之处。譬如说,让考生畅言经国大略的笔试就像古代的“策试”,面试则类似古代由皇帝亲自考核进士的“殿试”。《联合早报》的这篇报道还特别提到,江都是清朝的科举发达州县之一,清代总共产生了99名进士。

  群言汹汹之中,“江都考选”神秘地偃旗息鼓了。前往采访的各路媒体无一例外被婉言谢绝,不久,江苏组织部门传来的消息说,从未打算要在江都进行试验。随后,江都市市长最终按照原有的选任程序选定,也使得外界质疑声回归平静。

  事隔5个月,江苏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向记者谈到这场风波的原因时说,“我们当时没有想到媒体会产生那么严重的误会,把选拔市县长推荐人选等同于选举市县长。同时,报道中提到的通过考试来进行选拔的方式恰恰是我们在新方案中所要改革和完善的。”

  即便从媒体传言的方案来分析,“江都模式”也似难以与“违宪”挂钩,它要改革的是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前端——候选人的选拔机制,而在后端,这位最终由组织提名的候选人仍将通过人大的选举完成任命程序。

  外界的猜测、质疑甚或比附,与江苏上下的谨慎,一时反差强烈,而这正展现当前中国官员选拔制度改革之艰——探索必须在宪法和法律以及党的规章所构建的现行制度框架内进行,同时又试图在更好地推进政治民主方面寻求制度创新。

  “江苏模式”产生

  从事后追溯来看,最早的江都传闻并非全然空穴来风。就在外界传言平静时,真正的“公推公选”已“暗渡陈仓”,另起炉灶。

  今年4月,一纸传真摆在了江苏省委组织部分管领导的办公桌上,这是江苏某省辖市市委发来的某县县长推荐人选的简历。这位领导对中国《新闻周刊》说,他当时对这个推荐人选并不了解,但是单从简历来看,其所任职的经历比较单一,长期在一个职能部门担任领导。这种经历对于要全面负责一个地方政府工作的主要领导来说并没有优势。

  “我当时就想,有没有更合适的人选?能不能尝试一种新的更为科学的干部选拔方式,在遵循现有法律和规定的前提下,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公平竞争,最终将适合县长岗位要求的优秀人选选拔出来?”

  于是,一种新的选拔设想在省委组织部内部逐步酝酿开来。选拔方案被一个细节一个细节的仔细推敲,5月初,一种新的干部选拔方案初步酝酿成熟。

  这套方案在以往推行的“公开选拔”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开推荐、驻点调研、演讲答辩、现场测评”等的程序,被定名为“公推公选”。

  “在制定这套方案时,我们与现行法律和规章制度进行了对照,并咨询了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和相关的专家,在确定没有冲突之后,才确定了最终的方案。”江苏省委组织部人士强调,组织部门在制定这个方案时非常谨慎,既要确立新的制度规范,又要保持与现有制度的接轨。

  和外界传言的江都模式的另一个不同是,后来的作法放弃了书面考试的作法,并且将报名范围限制在了常州或徐州本地,据称原因是担心外地干部不了解本地情况,也不易为有投票权的本地干部所熟悉。

  9月,“公推公选”的试点选在了常州市下辖的金坛市和徐州市下辖的沛县。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称,选择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考虑,主要是当地县(市)长恰好出现空缺。另外,一个位于苏南,一个位于苏北的地域反差,也有利于比较此套选拔模式在不同经济发展程度地区的效果。

  9月29日,在江苏省委常委会议上,这套方案得以正式批准实施。

  到现在,即使在两地“公推公选”已顺利完成之时,江苏省委组织部人士在谈及此事时仍然用词极为严谨,“按照完整的程序,即便到目前为止,吴晓东还要经过公示、省委审批等程序之后才能被正式称为金坛市市长推荐人选。”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2003年第46期)

 
编辑:余瑞冬

相关报道:中国第一位“公推公选”县长在江苏沛县产生 (2003-12-17 07:53:10)
          中共江苏省委决定公推公选两县(市)长推荐人选 (2003-10-21 14: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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