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6日电 据央视国际消息,针对前段时期有媒体披露即将用新版环境标志图形取代旧版“十环”环境图形的说法,国家环保总局今日正式出面表态,中国环境标志即“十环”标志是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的,任何个人或组织无权擅自替代。
中国环境标志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到今天为止,国家环保总局已颁布了51类产品环境标志标准,近700家企业、8000多种产品获得了标志认证,中国环境标志已有效支持和推动了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最近出现的有关“十环”环境标志将退出市场的言论,误导了媒体和消费者,同时也侵害了中国环境标志企业的权利,国家环保总局将保留进一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的权利。
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赵英民说:“中国环境标志今后不仅不会被取缔,或者说被替代,还会在以后随着形势发展。我们会根据市场需要和环境保护的需要,适时推动环境标志的Ⅱ型和Ⅲ型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