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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把“对特定传染病人群免费医疗”写入法律

2003年12月16日 16:22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六日电(记者曾利明)目前正在进行修订的中国传染病防治法将增加有关“救治”方面的内容,把“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人群实行免费医疗”纳入法律。这是国家卫生部疾病控制司司长齐小秋今天透露的信息。

  齐小秋在此间闭幕的“非典防治国际论坛”上说,目前国家卫生部和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抓紧修订传染病防治法,并争取在明年三月之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他称,中国一九八九年颁布实施的传染病防治法在今年上半年的非典防治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暴露出明显的缺陷和不足。为保证国家传染病防治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性,有必要将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

  他说,事实上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人群实行免费医疗在此前已经开始,例如对非典病人进行免费救治和为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提供免费药物等。“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操作中难免会有随意性”。将其纳入法律的目的就是要将免费治疗的原则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而有关“免费医疗的经费、病种等问题将由国务院具体规定”。

  齐小秋指出,传染病防治法的修订草案还将对中央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疾控机构的职能进行界定,明确各级疾控机构的权利和义务。“权力和义务是对应的,我们不能只对疾控中心提要求而不赋予它们相应的权力”。

  这位司长表示,修订草案还将对中央和地方政府在传染病防治中的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的责任。例如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经常性经费,而中央政府应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制订预防控制、监测预警项目并对项目进行保障等。

  此外,他还透露,修订草案还将会对新闻媒体、教育机构等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义务做出规定。

 
编辑:余瑞冬

相关报道:中国政府防治艾滋病逐步进入“免费治疗”阶段 (2003-12-01 08: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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