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标榜着周迅处女作的自传体图书《咖喱女孩》即将张扬出炉的时候,却遭到了"作者本人"的炮轰。昨天,周迅通过经纪公司向该书出版方江苏文艺出版社发去律师函,表示从未授权任何人出版其自传,该书纯属虚构事实。
在此前关于《咖喱女孩》的造势文章中,曾提到周迅在书里不仅娓娓叙述了自己的童年、自己的家庭,也谈到了让她难忘的爱情经历……而记者昨天经过调查后发现,该书实则是由广州的一名记者把自己对周迅的采访用"乾坤挪移法"炮制一番,变成自述后交付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在明星出书多如牛毛的今天,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他人究竟可不可以冒用明星的名义,以第一人称替明星写自传?《咖喱女孩》事件,再度引发了对此类热门出版物的关注,晨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事件的相关方和法律界人士。
经纪人:这种做法不诚实
周迅经纪人李小婉昨天给记者发来的声明信中指出:对于《咖喱女孩》一书,周迅本人及其经纪公司均感到十分困惑。“我们无法接受该书作者与出版者在法制观念及法律程序上的疏忽。在未经周迅小姐本人许可及其经纪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周迅自述的口吻’作为卖点向媒体发布‘周迅即将出新书’的消息,至少是一种不诚实的作为。”
李小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其实她和周迅早就听说过这本书,但周一直在外地拍戏,以至于她以为这是周迅的想法,而周迅又认为这是经纪人的念头,所以直到该书大规模造势时,她们才意识到《咖喱女孩》实则“冒牌书”。李小婉忿忿地说,广州一名叫陈虎的记者在非典期间曾给她打过电话,表示想出一本明星的合集,即把自己对明星的采访文章汇编成书,其中包括对周迅的访问。“我当时同意了,可是不想,到现今合集居然变成了周迅的专集,而且还是以自述口吻来写的,这实在是太不妥当了。”
号称《咖喱女孩》一书首席发言人的江苏文艺出版社编辑朱安妮,此前曾发过多封邮件给记者,发布周迅自传的内容。可昨天,当记者再次致电朱本人,询问《咖喱女孩》的作者究竟是不是周迅本人时,一切均变得含混不清了。朱先是回答作者是谁无可奉告,一会又说,一切要去问社长刘健屏。她说,新书发言人只回答与书有关的问题,但版权问题不在此范围内。她所能回答记者的,就是江苏文艺出版社是一个正规的出版社,该书已经签了一个合法的合同。所有的出版行为都是合法的。至于出版社究竟是与周迅还是别的什么人签了合同,以及合同的具体内容,朱安妮均认为目前还无法透露。
像《咖喱女孩》这样,以他人的名义用第一人称写自传,并且没有得到周迅本人的授权,是否已经构成了侵权?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杨永涛律师。
杨律师告诉记者,这种行为肯定已经构成了侵权。写自传有两种模式,一种是自己写,署自己名字,还有一种是,委托别人写,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可以署自己的名字,也可以署作者的名字。也即是说,自传并不一定是自己写的,也可以是创作这本书的人。但《咖喱女孩》一书的情况,似乎并不符合上述模式。即便作者对周迅有过一定采访,但在没有得到周迅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完成了周迅自传,写在书上署了周迅的名字,这已经侵犯了周迅的署名权。因为周迅并未写过这本书,而且也没有授权他写过。对此,著作权法的第10条第2款上有明文规定。
进一步透视这个行为,它表面上是一个署名权,更深层次还涉及到隐私权。周迅曾经接受过采访,这只是在特定环境下,通过特定媒体发表,但并不是说同意在自传中发表。《咖喱女孩》以自传名义出版,还有可能进一步侵犯到周迅的名誉隐私权。当然,这已经超出了版权范畴。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徐颖 张计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