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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察机关新措施:证人作证可自选时间地点

2003年12月13日 17:09

  中新网12月13日电 央视国际的消息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日前出台方便证人作证的新措施,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可以自己说了算。

  根据新的规定,今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所有业务处室会见证人时,可以由证人自选时间、地点,检察官将根据证人提出的时间、地点上门做笔录。对证人提供的线索和材料,检察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另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举报、控告、申诉的,还可以向检察机关进行预约。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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