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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建货币重点库负责港澳的人民币供应和回笼

2003年12月13日 16:05

  中新网12月13日电 南方日报报道说,从广东金融学会传出消息称,中国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CEPA协议将从2004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全面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促进“大珠三角”和“泛三角”经济圈的建立和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部署,央行广州分行已决定在广州兴建广东重点库,作为向港澳地区供应和回笼人民币现金的枢纽,为人民币现金在粤港澳三地的正常流通提供保障。

  针对目前粤港澳金融合作存在的问题,央行广州分行行长马经提出,必须抓住CEPA机遇,推进粤港澳金融合作。

  他说,为引导在港人民币有序回流,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已作出决定,将在香港办理个人人民币存款、兑换、银行卡和汇款业务的有关银行提供清算安排,并指定央行深圳中心支行为香港人民币清算行开立清算账户,接受清算的存款,并支付利息。

  为保证央行各项安排的顺利实施,央行广州分行已决定抓紧做好广东重点库的建设,使作为向港澳地区供应和回笼人民币现金的枢纽,为人民币现金在粤港澳三地的正常流通提供保障,保证跨境人民币现钞调拨的安全和人民币资金清算渠道的顺畅。与此同时,积极探讨建立粤港银行间人民币即时清算系统,为香港商业银行开办个人人民币业务提供便捷的清算服务,并建立人民币跨境流通情况统计制度,密切监测人民币跨境流通的新动向。(朱桂芳)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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