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中国外交部消息,日本法务省决定提高2004年4月外国留学生、就学生的入学门槛,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拟赴日留学、就学人员务必谨慎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日本法务省的新规定。
日本法务省的新规定要求留学生须具有二级以上日语水平,就学人员须具有四级以上日语水平;申请留学和就学人员须提供过去三年期间的年度收入证明和载明收支明细的存折复印件,否则将不能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办理签证延期。
按照上述新规定,相当一部分外国学生将不能获得入学批准,日本一些学校将因生源锐减而陷入困境甚至倒闭,并可能出现无力退还申请人预交的学费的问题。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拟赴日留学、就学人员务必谨慎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日本法务省的新规定,并注意应在得到日本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和签证后再交纳学费,以避免因日本学校倒闭等原因而蒙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