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8日电 据官方媒体消息,鉴于新华证券有限公司严重违规经营,为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自12月5日起撤销新华证券。
新华证券撤销后,新华证券的证券业务及所属证券营业部由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托管,证券营业部托管后继续经营。新华证券自然人债务合法本金及合法利息将依法偿付。根据安排,债权人可在2003年12月9日至2004年3月9日期间,对新华证券有限公司债权进行相关登记。
据新华网的报道介绍,新华证券是吉林省的三大券商之一,是在原长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更名而来。新华证券现有证券营业部22家,员工500余人。1997年新华证券获得证监会颁发的股票承销商资格,2001年10月获得经营外资股业务资格证书。前段时间,新华证券正准备进行继续增资扩股,扩大经营规模。
证监会公告称,新华证券撤销后,由证监会成立撤销工作组,负责清理新华证券的证券业务。由吉林省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新华证券撤销后,由清算组行使新华证券管理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据新华网,记者张旭东)